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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贼陷颍川


  贼在江北者七年,甲戌十一月初十日壬戌,陷英山,焚霍山二邑,属庐州府,英山深邃八百里,贼踞为窟穴,时出攻掠。八年乙亥正月初九日庚申,贼陷霍丘。十一日壬戌,陷颍川,知州尹梦鳌、通判赵士宽俱阖室死之。时有同守县丞某,及训导倪可大俱死。

  尹梦鳌,云南人,举人,官颍川,有惠政。正月十一,流寇攻城,梦鳌率民兵登城守御。十二日,寇掘城脚,倾陷数丈,百姓见势不支,咸奔避,梦鳌长跪求固守。百姓不从,竟溃散,梦鳌独持大刀当城,倾坏处,贼缘城而上。梦鳌挥刀杀十七人,贼大队毕登,梦鳌四顾,竟无一人共事者,即投乌龙潭淹死。

  赵士宽,字汝良,号菉裴,山东莱州府掖县人,以官生为凤阳通判。时适往寿州,闻贼犯颖,一日夜驰三百里,归颍城守,甫入而围合,士宽欲守御,而州之大家先逃,城内大扰,贼乘以入,士宽赴黑龙潭水死。妻崔氏,与二女同缢。州役从死者十余人。

  赠光禄寺寺丞张大同字同甫,号瑶席,颍川人,兵部尚书鹤鸣长子也,为太学生,能文,重声气;与海内知名士交;流寇破颍川城,鹤鸣避匿他所;大同居本宅,题其门曰张大相公书房在此。贼入擒之,强之跪,不屈,问其父何在?曰:要杀便杀,吾父不可得也。

  已而,张氏奴导贼于民舍,缚鹤鸣归,拷索藏金,对曰:无。大同争曰:家财悉我所掌,与父无涉。贼不听,搜其室,见皆古玉及陶器,遂劈鹤鸣顶达踵。大同奋臂大骂,贼并欲杀之。旁贼劝曰:既杀其父,姑留其子,但令献金赎命可也。大同曰:父死义不独生,骂愈烈,贼先去其须,既复斫其半面,骂仍不绝声,贼支解之。

  张鹤鸣立朝颇为东林所不与,若大同之慷慨激烈,死忠死孝,干蛊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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