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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执御


  吴执御字朗公,台州人也。崇祯间,由进士擢刑科给事中。初入考,选宜兴令,其私人李元功邀致之,先生不往。御史袁弘勋、金吾张道浚,搏击善类,太宰王永光主之。先生劾其诲贪崇墨,宜避贤路,永光寻罢。上忧兵饷缺额,先生言:“今日言饷,不在创法,而在择人。诚令北直、山西、陕西,凡近边州县,罢去遢茸之辈,敕吏部精择进士,尽行改选,畀以本地钱粮,便宜行事,各随所长,抚吾民,练士兵,饷不取偿于司农,兵不借援于戍卒,计无便于此。”不听。又劾宜兴塘报、奏章:“一字涉盗贼,一字涉边防,辄借军机,密封下部,明畏廷臣摘其短长,他日败可以捷闻,功可以罪按也。词臣黄道周,清严不阿,欲借试录处之,未遂其私,则迁怒仪部黄景昉,楚录箴砭异同,必欲斥之。李元功、蒋福昌等夙夜入幕,私人如市,此岂大臣壁立千仞、不迩群小之所为哉?”奏上,上切责之。先生再劾三劾,俱留中。凡先生所言,皆时局小人之深忌。

  已而先生奏荐刘忠端、曹于汴,并及御史迟大成所举之姜曰广、文震孟,中允倪元璐所举之黄道周,上责其狥滥。御史吴彦芳言:“正人蠖伏尚多,邪类鹓班半据。”荐曹于汴、李邦华、李瑾,劾吕纯如、章光岳。上以朋比,下先生与彦芳于刑部,坐奏事上书、诈不以实律,杖徒三年。兵部员外郎华允诚,劾温体仁与闵洪学同邑相依、驱除异己,而吴执御之处分,遂不可解矣。未几,先生亦卒。有《江庐独讲》一编。

  其学大都以立诚为本,而以《坤》二爻为入门,因合之《乾》三爻,深佩宋儒居敬穷理之说,至海门言求己处,亦笃信不疑。故于克己闲邪,谓不当作去私说,虽未洞见道体,独契往圣,而一种担当近理之识,卓然躬行君子也。

  ·《江庐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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