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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中东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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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日本诸史,均托始神武。近仿西人以耶稣降生纪元之例,又以神武耶位之元年辛酉为纪元之始。至今皇明治五年壬申,称为二千五百三十二年。尔后凡外交条约、内国政典,每冠以是称。惟考神武在位七十六年,递传世而至崇神,日绥靖在位三十三年,日安宁在位三十八年,日懿德在位三斗四年,日孝昭在位八十三年,日孝安在位一百二年,日孝灵在位七十六年,日孝元在位五十七年,日开化在位六十年,凡四百八十余年,均无事足述。今故以崇神纪元为始,而仍以神武之元年纪诸篇首云。 (中国与日本纪年对照大致如下,表从略) 辛酉 周惠王十七年 神武帝元年 …… 辛巳 大清光绪七年 明治十四年 谨案: 正闰之辨为史家聚讼之端,至朱子法《春秋》作《纲目》,大书以纪年,论史者尤于此断断焉。然余考统系绝续之交,疆域分析之世,古今事变至多,欲强举正统以归之谁某,终不能执一义以自圆其说。善乎司马温公之言曰:"若以自上相授受者为正耶,则陈氏何所受?拓拔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为正耶,则刘、石、慕容、苻、姚、赫连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旧都也。若以有道德者为正耶,则蕞尔之国必有令主,三代之季岂无僻王。其谓正闰之辨,无确然不可移易之义。"信为通论矣。余尝以为通史纪年,自大一统以外,当依列国之制各君其国,即各自纪年,即篡贼干统,巨盗窃号,亦当著其事以明正其罪。今作此表,意以著明日本世传之统系,相当之年代,其于中国之统不必一一依据史例。如南北朝止纪宋、齐,五代止纪梁、唐,但以限于篇幅不及备书,非必以此分正闺,有所弃取于其间也。又如神功遣使封亲魏之王,真人来朝询大周之国,则曹魏、武周,又因其有所交涉而详著其年,尤不便执蜀承汉献帝在房州之说以相诘难。若夫一岁之中前后易主,则一年两系,体例俱在,今亦以幅隘止纪其一。特识于此,自明其例。又案:日本当元至顺之末至明洪武之中,亦分为南北朝,其后南北媾和,仍并为一。然日本史家均以正统归之南,故北朝今亦从略。日本自孝德帝始立年号,故大化以前止称元、二而不立名号,后世之君多有易代而不改年者,或有即位之初仅称元年,至次年乃立号者,其例为中土所仅有,并识于后以便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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