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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阳扬清亭记


  河阳县令,治盟津西晋潘岳安仁所治县也。庆历中著作郎知县事鲜于亨,慕潘令治民有,声相传以为父老不伐其桃李,于是筑亭于其囿,曰,联芳,架阁于其沼,曰,扬清。意若同循吏之臭味,有激于贪浊云。才四十年来者不嗣垝垣污泥,民吏叹息。元佑三年某月,宣德郎知县事高元敏,求父吏事肤敏不深鞭罚而政和,乃浚沼开囿,陆艺桃李,水植菱藕。稍缮故址作亭,用其名曰扬清,名因其旧,不掩前人之善也。土木之功,不若前人爱民力之不易也。既落成,伐石乞文于予。予为作诗。诗曰:

  邑有社稷,古千户侯;吏不自喜,以岁月偷。
  高侯为邦,民不吏赇;吏奸辄得,有距有钩。
  去其螟螣,麦禾既秋;与民忧之,与民乐之。
  安我燕居,民劝作之;匪我自逸,前人度之。
  草木茂止,鳬雁于水;宾赞士子,于食酒醴。
  男耕不迟,女桑孔时;高侯宴喜,去其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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