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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卷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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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 王翦取陈以南,至平舆。大破楚师,至蕲南。 史照《释文》曰:楚地江夏有蕲春亭。〈海陵本同。〉余按《汉书·地理志》,沛郡有蕲县。《史记正义》曰:蕲,徐州县。此以唐时疆理言也。以汉地理言之,陈、沛接境,王翦旣破楚师至沛郡之蕲县南,楚时都寿春,遂渡淮而灭楚。若以为江夏之蕲春,则已越寿春而南近大江。以道理考之,史照之误明矣。 雍门司马。 史照《释文》曰:雍,纡龙切,齐城门。〈海陵本同。〉余按《左传》,晋围齐,伐雍门之萩。《经典释文》:雍,音于用翻。 二十六年 郡置守、尉、监。 海陵本《释文》曰:监,居衘切。余谓守、尉、监,皆秦分三十六郡所置官名,此监当从去声。若监郡之监,则监字从平声。《记·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陆德明《释文》:监,古暂翻。监,于古衘翻。可以见矣。 二十八年 始皇东行郡、县,上邹峄山。 史照《释文》曰:峄山在东海。〈海陵本同。〉余按《汉书·地理志》,鲁国邹县峄山在北。应劭《注》曰:邾文公迁于绎,卽此。《括地志》:邹峄山在兖州邹县南二十二里。盖县有迁徙,故汉时峄山则在县北,唐时则在县南也。恶得在东海邪! 三十五年 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 史照《释文》曰:写,四夜切。舍车解马为写,或作卸。〈费本同。〉余谓此非舍车解马之卸,乃前写放宫室之写。〈《通鉴》二十六年云: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写,读如字。写之为义,除也,尽也。晋时人多说写字。杜预注《左传》云写器令空,郗夫人语二弟云倾筐倒写,皆除尽之义。 始皇曰:“吾慕眞人,”自谓眞人,不称朕。 海陵本《释文》曰:称,去声;不称,不惬意也。余谓始皇初幷天下,自称曰朕,至此不称朕耳。称,当从平声。 三十七年 将军恬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 史照《释文》曰:属,音蜀,附也。〈费本同。〉余谓属,音之欲翻,付也。上将赐死,以兵付裨将,安有属附之义哉!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 史照《释文》曰:机,弩括也。相,息亮切。《羣经音辩》,相,训共,言机共灌输也。余按《说文》,主发谓之机。弩之有机,亦主于发,故谓之机。此所谓“机相灌输”,止言发机以相灌输耳,不可径以弩括为释。若以此释上文机弩可也,〈上文云:上为机弩,有穿近者辄射之。〉释机相灌输则非也。相,音息亮切者,赞相之相,相视之相也。若相灌输之相,读当从平声。照读从去声,义何所取!又引《羣经音辩》相训共,则亦当从平声,决无读从息亮切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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