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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郑十校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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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御府也。天子犹以为外且远,不得朝夕视,始更聚书集贤殿,别置校仇官,曰学士、曰校理。常以宠丞相为大学士,其他学士皆达官也,校理则用天下之名能文学者;苟在选,不计其秩次,惟所用之。由是集贤之书盛积,尽秘书所有,不能处其半;书日益多,官日益重。四年,郑生涵始以长安尉选为校理,人皆曰:是宰相子,能恭俭守教训,好古义施于文辞者,如是而在选,公卿大夫家之子弟其劝耳矣。愈为博士也,始事相公于祭酒;分教东都生也,事相公于东太学;今为郎于都官也,又事相公于居守:三为属吏,经时五年,观道德于前后,听教诲于左右,可谓亲薰而炙之矣。其高大远密者,不敢隐度论也;其勤己而务博施,以己之有,欲人之能,不知古君子何如耳。今生始进仕,获重语于天下,而慊慊若不足,真能守其家法矣。其在门者,可进贺也。求告来宁,朝夕侍侧,东都士大夫不得见其面。于其行日,分司吏与留守之从事,窃载酒殽,席定鼎门外,盛宾客以饯之。既醉,各为诗五韵,且属愈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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