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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


  昭义节度卢从史有贤佐曰孔君,讳戡,字君胜。从史为不法,君阴争,不从,则于会肆言以折之,从史羞,面颈发赤,抑首伏气,不敢出一语以对。立为君更令改章辞者,前后累数十。坐则与从史说古今君臣父子道,顺则受成福,逆辄危辱诛死。曰:“公当为彼,不得为此。”从史常耸听喘汗。居五六岁,益骄,有悖语,君争,无改悔色,则悉引从事,空一府往争之。从史虽羞,退益甚。君泣语其徒曰:“吾所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辞去,卧东都之城东,酒食伎乐之燕不与。当是时,天下以为贤,论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云。会宰相李公镇扬州,首奏起君,君犹卧不应。从史读诏曰:“是故舍我而从人耶!”即诬奏君前在军有某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卫尉丞,分司东都。诏始下,门下给事中吕元膺封还诏书,上使谓吕君曰:“吾岂不知戡也,行用之矣。”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临汝之汤泉,壬子,至其县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处士相吊于家。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缚从史送阙下,数以违命,流于日南。遂诏赠君尚书司勋员外郎,盖用尝欲以命君者信其志。其年八月甲申,从葬河南河阴之广武原。君于为义若嗜欲,勇不顾前后。于利与禄,则畏避退处如怯夫然。始举进士第,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军。军帅死,从史自其军诸将代为帅,请君曰: “从史起此军行伍中。凡在幕府,惟公无分寸私。公苟留,惟公之所欲为。”君不得已留。一岁再奏,自监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从史初听用其言,得不败;后不听信,恶益闻君弃去,遂败。

  祖某某官,赠某官;父某某官,赠某官。君始娶宏农杨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韦屺女:皆有妇道。凡生一男四女,皆幼。前夫人从葬舅姑兆次。卜人曰:“今兹岁未可以祔。”从卜人言不祔。君母兄戣,尚书兵部员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称朝廷。将葬,以韦夫人之弟前进士楚材之状授愈曰: “请为铭。”铭曰:

  允义孔君,兹惟其藏。
  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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