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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西道观察使赠左散骑常侍太原王公墓志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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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讳仲舒,字宏中。少孤,奉其母居江南,游学有名。贞元十年,以贤良方正拜左拾遗,改右补阙,礼部、考功、史部三员外郎。贬连州司户参军,夔州司马。佐江陵使,改祠部员外郎,复除吏部员外郎,迁职方郎中知制诰。出为峡州刺史,迁庐州,未至,丁母忧。服阕,改婺州、苏州刺史。 征拜中书舍人,既至,谓人曰:“吾老,不乐与少年治文书。得一道,有地六七郡,为之三年,贫可富,乱可治,身安功立,无愧于国家可也。”日日语人。丞相闻,问,语验,即除江南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至则奏罢榷酒钱九千万,以其利与民;又罢军吏官债五千万,悉焚簿文书;又出库钱二千万,以丐贫民遭旱不能供税者;禁浮屠及老子为,僧、道士不得于吾界内因山野立浮屠老子象,以其逛丐渔利,夺编人之产。在官四年,数其蓄积,钱余于库,米余于廪。朝廷选公卿于外,将征以为左丞,吏部已用薛尚书代之矣。长庆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未命而薨,年六十二。天子为之罢朝,赠左散骑常侍。远近相吊。以四年二月某日,葬于河南某县先茔之侧。 公之为拾遗,朝退,天子谓宰相曰:“第几人非王某耶?”是时公方与阳城更疏论裴延龄诈妄,士大夫重之。为考功吏部郎也,下莫敢有欺犯之者。非其人,虽与同列,未尝比数收拾,故遭谗而贬。在制诰,尽力直友人之屈,不以权臣为意,又被谗而出。元和初,婺州大旱,人饿死,户口亡十七八,公居五年,完富如初。案劾群吏,奏其赃罪,州部清整,加赐金紫。其在苏州,治称第一。公所至辄先求人利害废置所宜,闭阁草奏,又具为科条,与人吏约。事备,一旦张下,民无不抃叫喜悦;或初若小烦,旬岁皆称其便。公所为文章无世俗气,其所树立,殆不可学。 曾祖讳元柬,比部员外郎。祖讳景肃,丹阳太守。考讳政,襄邓等州防御使鄂州采访使,赠工部尚书。公先妣渤海李氏,赠渤海郡太君。公娶其舅女,有子男七人:初、哲、贞、宏、泰、复、洄。初,进士及第;哲,文学俱善;其余幼也。长女婿刘仁师,高陵令;次女婿李行修,尚书刑部员外郎。铭曰: 气锐而坚,又刚以严,哲人之常。 爱人尽己,不倦以止,乃吏之方。 与其友处,顺若妇女,何德之光。 墓其有石,我最其绩,万世之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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