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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起与蓟门当事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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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豪杰,必有所任,如人主于其臣,授之官而与以职。今日者拯斯人于涂炭,为万世开太平,此吾辈之任也。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故一病垂危,神思不乱。使遂溘焉长逝,而于此任已不可谓无尺寸之功,今既得生,是天以为稍能任事而不遽放归者也,又敢怠于其职乎?今有一言而可以活千百万人之命,而尤莫切于秦、陇者,苟能行之,则阴德万万于于公矣。 请举秦民之夏麦秋米及豆草一切徵其本色,贮之官仓,至来年青黄不接之时而卖之,则司农之金固在也,而民间省倍蓰之出。且一岁计之不足,十岁计之有余,始行之于秦中,继可推之天下。然谓秦人尤急者,何也?目见凤翔之民举债于权要,每银一两,偿米四石,此尚能支持岁月乎?捐不可得之虚计,犹将为之,而况一转移之间,无亏于国课乎?然恐不能行也。易曰:“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至于势穷理极,河决鱼烂之后,虽欲徵其本色而有不可得者矣。救民水火,莫先于此。病中已笔之于书,而未告诸在位。比读国史,正统中,尝遣右通政李畛等官粜米得银若干万,则昔人有行之者矣。特建此说,以待高明者筹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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