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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之行谓之岁。《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岁二月,东巡狩”是也。人之行谓之年。《书》:“维吕命王,享国百年。”《左传》:“季魄曰:‘我二十五年矣。”“绛县人有与疑年,使之年。师旷曰:‘七十三年矣。’”“于是昭公十九年矣。”

  《史记》:“盖大公之卒百有馀年”是也。今人多谓年为岁。《周礼》:“太史”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岁也。自今年正月朔至明年正月朔,年也。”

  古人但曰年几何,不言岁也,自太史公始变之。《秦始皇本纪》曰:“年十三岁。”

  今人以岁初之日而增年,古人以岁尽之日而后增之。《史记·仓公传》:“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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