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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


  国子司业,以为生徒所执之业,非也。唐归崇敬授国子司业,上言:“司业义在《礼记》‘乐正司业’。正,长也。言乐官之长,司主此业。《尔雅》云:‘大版谓之业。’按《诗·周颂》:‘设业设虚,崇牙树羽。’则业是悬钟磐之簨虚也。今太学既不教乐,于义无取,请改国子监为辟雍,祭酒为太师氏,司业一为左师,一为右师。”诏下尚书集百僚定议以闻。议者重难改作,其事不行。按《灵台》之诗曰:“虚业维枞。”即此“业”字。传曰:“业,大版也。所以饰栒为悬也。捷业如锯齿,或白画之。”《尔雅》:“大版谓之业。”《左氏·昭九年》传:“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

  《礼记·檀弓》:“大功废业。”并谓此也。悬者,常防其坠。故借为敬谨之义,《书》之“兢兢业业”,《诗》之“赫赫业业”、“有震且业”是也。凡人所执之事亦当敬谨,故借为事业之义。《易》传之“进德修业”,“可大则贤人之业”,“盛德大业”;《礼记》之“敬业乐群”是也。然三代《诗》、《书》之文并无此义,而“业广惟勤”一语,乃出于梅赜所上之古文《尚书》。

  梁刘勰《文心雕龙》谓:《沦语》以前,经无“论”字,《六韬三论》后人追题,今《周官篇》有“论道经邦”之语,盖梅赜古文之书,其时未行。然即此二字,亦足以蔡时世言语之不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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