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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恤宴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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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传》言:“吴公子札自卫如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汉魏以下有山陵未成而宴饮者。 《汉书·元后转》:“司隶校尉解光奏,曲阳侯王根,骨肉至亲,社稷大臣。先帝山陵未成,公聘取故掖庭女乐五官殷严、王飞君等,置酒歌舞,无人臣礼,大不敬不道。以根尝建社稷之策,遣就国。其兄子成都侯况免为庶人,归故郡,” 《魏书·甄楷传》:“除秘书郎。世宗崩未葬,楷与河南尹丞张普惠等饮戏,免官”是也,有国丧末期而宴饮者。《晋书·钟雅传》:“拜尚书左丞。奏言肃祖明,皇帝弃背万国,尚未期月,圣主缟素,百僚渗怆。尚书梅陶无大臣忠慕之节,家庭侈靡,声伎纷葩,丝竹之音流闻衢路,宜加放黜,以整王宪”是也。有国忌而宴饮者。 《旧唐书·德宗纪》:“贞元十二年五月丁巳,附马都尉郭暧、王士平及暖弟煦、暄坐代宗忌日宴饮,贬官归第”是也。此皆故事之宜举行者。礼者,君之大柄,可听其颓弛而不问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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