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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主人不得升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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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张尔歧言: “今人受吊之位,主人伏哭于柩东,宾入门,北面而吊。拜毕,主人下堂,北面拜宾。相习以为定位,鲜有知其非者。不知方伏哭枢东时,妇女当在何所乎?女宾至,主人避之否乎?主人避而宾又至,又将何所伏而待乎?既失男女内外之位,又妨主宾拜谢之节,考之《士丧礼》:主人人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其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此未敛以前,主人室中之哭位也。其拜宾则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东,南面拜之,固已不待宾于堂上矣。及其既敛而殡也,居门外,倚庐,唯朝夕哭,乃人门而奠,其入门也,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北上。门东,北面西上;门西,北面东上;西方,东面北上。主人固不复在堂上矣。所以然者,其时即位于堂,南上者唯妇人,故主人不得升堂也。今主人枢东拜伏之位,正古人主妇之位也。若依周公、孔子之故,未敛以前,则以床东为位;既敛而殡,则堂下直东序西面是其位也。主人正位于此,则内外之辨,宾主之仪,无适而不当矣。” 《南史》孔秀之遗令曰:“世俗以仆妾直灵助哭,当由丧主不能淳至,欲以多声相乱。魂而有灵,吾当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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