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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烈妇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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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烈妇,柳州马平人,平远知县王化妻。嘉靖四十三年,先是南诏山贼流劫江西湖东西,杀虏宪臣,三省骚动者数年。已降而复扳去。王君受命为平远,平远时新建,王君开除荒莱,招抚流亡,规造新邑。会田坑贼突起,将过江、闽为患。时初县,城橹未立。王君以其孥寄寿昌,与贼战黄沙石子岭,多有杀获。已,复捣仙花峒,擒斩贼首。复与贼战,为其所困。贼因遣间至会昌曰:“王知县死矣。”烈妇闻之,即沐浴更衣,告天曰:“吾夫为国死,吾义不忍独生。”因指六岁儿曰:“天乎!愿保此一息,以延王氏血食。”以儿抱置妾怀中,磨笄自杀。有司以闻。王君亦以平贼功,超拜广东按察司副使。诏妇所在,春秋奉祠。 初,王君父尚学,嘉靖二十九年为兵部职方郎中。虏薄都城,王郎中力赞出兵。而丁尚书为权臣所误,不出兵,因以论死。王郎中当随坐,丁尚书独自引罪,以故得减死论。丁尚书在西市,见王君,呼曰:“尔父得无坐耶?果尔,可谓有天道。吾死不恨矣。”王郎中故在部中,守法,能敢为,而王君有父风。 烈妇父某,潮州通判。弟坤亨,国子博士;谦亨,嘉靖四十四年进士。两人皆在京师。谦亨与余同榜,而博士先教昆山,与余善,余故知烈妇事为详。盖两家诗书礼义之族,而烈妇天姿懿淑,其死非一时感慨者所同也,要之,王君蒙峻擢,显名于世,虽以立功,实亦因烈妇之死为之增重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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