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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节妇碑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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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苏宝之姑,始年十八,嫁曹君绶。二十七,夫亡。寡居四十九年,以嘉靖庚子卒,春秋七十五。亡子女。宝以甲寅十二月二十四日,葬于长洲县戴墟妍字圩之原。予为题其墓曰:“曹绶妻苏氏贞节之墓。” 宝又请书其碑阴,曰:“吾姑未死前三年,吾卧病。姑来视病。宝见姑老矣。因语及平生,歔欷曰:‘男子壮年,何忧疾苦?今老且死。女不可不为吾计!吾死,慎勿葬我曹氏墓。曹氏墓迫隘。自夫死后,其宗娃率火瘗,散漫荒莽间,遥遥五十年,不复知夫处矣。苟厕诸累累间,殆与谁比?去此一里所,有界浦。其水清洁,死必燔我,扬灰浦中,令吾骨与此水同其清也。’宝是以营兹新兆,盖今十有二年而克成。”噫,可悲也已! 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传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卫人之祔也,离之;鲁人之祔也,合之。”孔子生而叔梁纥死,葬于防山。及孔子母死,殡于五父之衢。鄹人挽父之母,诲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焉。夫孔子之慎于葬母也如此,使无挽父之母,必不敢于防山。虽从古礼,其可也。苏氏盖得之矣。 自古女子,不幸失其所天,能守礼义,不见侵犯,见于史传者不少。然必待备述其平日闺阃之素,而后其节始著。若宝之称其姑,一言而已。要之与古易箦结缨,何以异哉?嗟夫!五十年高风劲节,可以想见;千载之下,当知其人其骨,与此水同其清也。因表著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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