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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年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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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楼钥 编 公昔远祖博士范滂为清诏使,裔孙履冰为唐丞相鸾台凤阁平章事,世居河内。四世祖上柱国隋,懿宗朝咸通二年任幽州良乡主簿,诰书犹存。至十一年,迁处州丽水县丞,一支渡江。中原乱离,不克归,子孙遂为中吴人。曾祖梦龄,仕吴越,中吴节度判官,宋赠太师、徐国公。祖赞时,仕吴越,九岁童子出身,终秘书监,宋赠太师、唐国公。父墉,从钱俶归宋,任武宁军节度掌书记,封太师、周国公。文正公即书记第三子也,讳仲淹,字希文。端拱二年己丑八月酉日丁丑,以辛丑时生。二岁而弧,母夫人谢氏贫无依,再适淄州长山朱氏,亦以朱为姓,名说。上长白山侩舍修学。后居南都郡庠五年,大通六经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孝弟忠信。祥符八年,年二十七岁,举进士礼部选第一,遂中乙科,初任广德军司理。后迎侍母夫人至姑苏,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公坚请云: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始许焉。至天禧元年,为亳州节度推官,始奏复范姓。其后名益大,位益显,尝语诸子弟曰: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以人家庙乎?故恩例俸赐尝均族人,尽以俸余买田于苏州,号曰义庄。赡养宗族,无间亲疏,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咸有瞻给。 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丧母时尚贫,终身非宾客食不重肉。临财乐施,意豁如也,及退而视其私,妻子仅给衣食。其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其事上遇人,一以自信,不择利害为趋舍。凡有所为,必尽其方,曰:为之自我者当如是。其成与否有下在我者,虽圣贤下能必,吾岂苟哉!公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其行己临事,自山林处士、里闾田野之人,外至夷狄,莫不知其名字而乐道其事。仕至参知政事,谥文正。有《文集》二十卷,《别集》五卷,苏轼作序;《政府论事》三卷;《奏议》十七卷,韩琦作序。娶李氏,参政昌龄女也。公有四子。长曰纯佑,历守将作监主簿。自幼读书为文章,籍籍可称。尝侍公城马铺寨,率兵驰据其地,西戎兵众大至,且战且督,下数日而成其城,一路恃以为安。次曰纯仁,字尧夫,皇佑元年进士,相哲宗,谧忠宣,御书世济忠直之碑。高宗朝赠太师,追封许国公。次曰纯礼,字彝叟,仕至尚书右丞。次曰纯粹,字德孺,仕至龙圆阁学士,户部侍郎,知河南府。 太宗皇帝端拱二年己丑 秋八月丁丑,公生于徐州节度掌书记官舍。按公《神道碑》及国史皆云年六十四,薨于皇佑四年也。 淳化元年庚寅 丁父太师忧,年二岁。 真宗皇帝大中祥符元年戊申,年二十岁。 按公譔《鄠友人王镐墓表》云:君之父赞善公衮,慷慨有英气,善为唐律诗,历著作、通判。会太守下法,愤而辱之,失官。居长安中,兴豪士游,纵饮浩歌,有嵇、阮之风,人特骇之。公不安其高,复超家就禄,得请监终南山上太平宫,从吏隐也,时祥符纪号之初载。某薄游至止,及公之门,因与君交,相与啸咏于鄠、杜之间。 二年己酉,年二十一岁。 读书长白山。是岁改科举取士。按《言行录》载《涑水记闻》曰:范公少冒朱姓,举学究,尝同众客见姜谏议遵。遵素以刚严著名,与人不款曲。众客退,独留范公,引入中堂,谓其夫人曰:宋学究年虽少,奇士也。他日不惟为显官,当立盛名于世。参坐置酒,年庚戌,待之如骨肉,人莫测其何以知之也。 三年庚戍,年二十二岁岁。 读书长白山。按《东轩笔录》:公与刘某同在长白山醴泉寺侩舍读书,日作粥一器,分为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虀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此者三年。 四年辛亥,年二十三岁。 询知世家,感泣去,之南都,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下堪,而公自刻益苦。按《家录》云:公以朱氏兄弟浪费不节,数劝止之。朱兄弟不乐,曰:吾自用朱氏钱,何预汝事?公闻此疑骇,有告者曰,公乃姑苏范氏子也,太夫人携公适朱氏。公感愤自立,决欲自树立门户。佩琴剑,径趋南都。谢夫人亟使人追之,既及,公语之故,期十年登弟来迎亲。 五年壬子,年二十四岁。 以朱说名举进士,礼部第一。 七年甲寅,年二十六岁。 有《睢阳学舍书怀》诗。在南部学舍。《家录》:真宗谒太清宫,幸亳,鸳次南京。皆往观之,独公不出,或以问公,公曰:异日见之末晚。真留守有子居学,见公食粥及不出观驾,归告其父,以公厨食馈公。既而悉已败矣,留守子曰:大人间公清苦,故遗以食物。而不下筋,得非以相浼为罪乎?公谢曰:非不感厚意,盖食粥安之已久,今遽享盛馔,后日岂能啖此粥乎?又按《遗事》云:公处南都学舍,昼夜苦学,五年未尝解衣就枕。夜或昏怠,辄以水沃面。往往饘粥不充,日昃始食。 八年乙卯,年二十七岁。 登蔡齐榜,中乙科第九十七名。试《置天下如置器赋》、《君子以恐惧修省》诗、《顺时知微何先论)。登第后。有诗云:长白一寒儒,名登二纪余。百花春满路,二月雨随车。鼓吹迎前道,烟霞指旧庐。乡人莫相羡,教子读诗书。调广德军司理参军。按张唐英撰公传云:祥符八年登进士第,朱说者是也。又按汪藻撰《祠堂记》云:公以进士释褐,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日抱具狱与大守争是非。守数以盛怒临之,公不为屈。归必记其往复辩论之语于屏上,此去,字无所容。贫止一马,鬻马徒步而归。非明于所养者能如是乎?狱官有亭,以公名之者旧矣。公既登仕版,始迎其母以养。初,广德人未知学,公得名士三人为之师,于是郡人之擢进士第者相继于时。 天禧元年丁巳,年二十九岁。 迁文林郎。权集庆军节度推官,始复范姓。其表略云:名非霸越,乘舟偶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用事最为亲切。 二年戊午,年三十岁。 为谯郡从事。《祭龙图杨给事文》曰:余岁三十兮从事于谯,独栖难安兮孤植易摇。公方监郡兮风采翘翘,一顾而厚兮甚乎神交。又《太子中舍上官融墓铭》云:余天禧中为谯之从事。秋八月,进《皇储资圣颂》。 三年己未,年三十一岁。 除秘书省校书郎。 四年庚申,年三十二岁。 是岁校书芸省,守官集庆。 五年辛酉,年三十三岁。 监泰州西溪镇盐仓。有《西溪见牡丹》诗,《西溪书事》。按《皇朝类苑》云:初,吕文靖尝官于此,手植牡丹,有诗刻。后公复题一绝。后人以二公诗故,题咏极多,而花亦为人重,护以来阑,岁久益茂,为西陵奇观。 干兴元年壬戊,年三十四岁。 按《文集》,冬十二月有《上张知白右丞书》,称文林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权集庆军推官、监泰州西溪镇盐仓。 仁宗皇帝天圣元年癸亥,年三十五岁。 公在西溪上言寇准被诬事,除兴化令。时富郑公弱冠来谒,公识其远大,力教戒而激劝之,故其祭文略云:昔弱初冠,识公海陵,顾我誉我,谓必有成。我念公德,知己服膺。自是相知,莫我公比。一气殊息,同心异体。始末闻道,公实告之。未知学文,公实教之。肇复制举,我惮大科,公实激之。既举而仕,政则未谕,公实饬之。 徙楚州粮料院。 二年甲子,年三十六岁。 迁大理寺丞。 子纯佑生。 三年乙丑,年三十七岁。 夏四月二十日,上书请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及革赏延之弊。 四年丙寅,年三十八岁。 有书与发运使张纶,言复海堰之利。按李焘《通鉴长编》:泰州海堰久废不治,岁患海涛,冒民田畴。公言于发运副使张纶,请修复之。纶遂奏以公知兴化县,总其役。难者谓涛患不息,则积潦必为灾,纶曰:涛之患十九,而潦之患十一,获乡亡少,岂不可乎!役遂兴。会大雨雪,骛涛汹涌,役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众讙言曰:堰不可成。复诏遣中使按视,将罢之。又诏淮南转运使胡令仪同公度其可否,令仪力主公议,而公寻以忧去。纶表请身自督役。腧年堰成,民至今享其利。又按《记闻》:通、泰、海州皆滨海,旧日潮水皆至城下,田土斥卤,不可稼穑。文正公监西溪盐仓,建白于朝,请筑捍海堤于三州之境长数百里。以卫民田。朝廷从之,以公为兴化令掌斯役,发通、泰、楚、海四州民夫治之。既成,民享其利,兴化之民往往以范为姓。 五年丁卯,年三十九岁。 夏六月了亥,子纯仁生。时公寓南京应天府。按公《言行录》云:时晏丞相殊为留守,遂请公掌府学。公尝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 是年有《上执政书》,略云:「盖闻忠孝者,天下之大本也。其孝不逮,忠可忘乎?所以冒哀上书言国家事,不以一心之戚而忘天下之忧。请择郡守,举县令,斥游隋,去冗僭,遴选举,敦教育,养将材,保直臣,斥佞臣,使朝廷无 过,生灵无怨,以杜奸雄。凡万余言。 《东轩笔录》云:公在睢旸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生戚然动色,曰: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公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孙生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笃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 有《送李纮殿院赴阙》诗。 六年戊辰,年四十岁。 上书言朝政得失、民间利病。宰相王曾见而伟之。时晏殊在枢府,荐一士为馆职,曾谕之曰:公知范仲淹,舍而他荐乎?晏公遂以状举公,其略云:臣伏以先圣御朝,羣才效用,惟小大之毕力,恊天人之统和。凡有位于中朝,愿荐能于丹扆,不虞进越,用广询求。臣伏见大理寺丞范仲淹为学精勤,属文典雅。略分吏局,亦着清声。前曾任泰州兴化县,兴海堰之利。昨因服制,退处睢阳,日于府学之中观书肄业,敦劝徒众,讲习艺文。下出户庭,独守贫素,儒者之行,实有可称云。欲望试其词学,奖以职名,庶参多士之林,允洽崇丘之咏。 是岁服除。冬十二月甲子,以公为秘闾校理,晏丞相殊之荐也。 又《文集》有《南京府学生朱从道名述》,有《南京书院题名记》,又《奏乞王洙充南京讲书状》。 七年己巳,年四十一岁。 按《长编》:是年十一月癸亥冬至,上率百官上皇太后寿于会庆殿,乃御天安殿受朝。公上疏言:天子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礼,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若奉亲于内,以行家人礼可也。今顾与百官同列,亏君体,损主威,不可为后世法。疏入,不报。《东坡志林》云:先君奉诏修《太常因革礼》,求之故府,朝正案牍具在,考其始末,无谏止之事,而有已行之明验。质之于文忠公,公曰:「范公实谏而卒不从,墓碑误也,当以案牍为正。今按:《涑水记闻》亦但云奏以为不可,而不言见从与否。则苏公所记,疑若可信。但诸书皆云冬至,而苏公独云朝正,则误也。 晏公所荐公为馆职,闻之大惧,召公诘以狂率邀名,且将累朝荐者。公正色抗言曰:某缘属公举,每惧不称,为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擭罪门下。殊不能答。公退又作书遗殊,申理前奏,不少屈,殊卒媿谢焉。 又奏疏请皇大后还政,亦不报。达乞补外,寻出为河中府通州。 八年庚午,年四十二岁。 按《长编》:上疏论职田不可罢,其略曰:真宗初赐职田,实遵古制,盖大赍于多士,俾无蠹于生民。无厌之徒,或冒典宪,由滥宫之咎,非职田之过。若从而废罢,则吏困于廉。,收而均给,则民受其弊。天下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俸禄微薄,全藉职田济瞻。其无职田处,持廉之人例皆贫窘。曩时士员尚少,凡得一任,必五六年方有交替,到阙即日差除,复便请给。当时条例末密,士寡廉隅,虽无职田,自可优足。今物贵与昔不同,替罢之后,守选待阙,动腧二年,官吏衣食不足,廉者复浊,何以致化?天下受弊,必如臣言。乞深加详轸,不以一时之论废经远之制,天下幸甚。 上疏论士人寄贯开封府。上疏论太后复辟,其略云:陛下拥扶圣躬,听断大政,日月持久。今皇帝春秋已盛,睿哲明圣,握干纲而归坤纽,非黄裳之吉象也。岂若保庆寿于长乐,卷收大权,还上真主,以享天下之养。疏入,下报。 是岁三月,三司言方建太乙宫等处,乞下陕西市材,诏可。公在河中府上言:昭应、寿宁,天戒不远,今复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人心、合天意也。宜罢修宫观,减定常岁市木之数,蠲除积负,以彰圣治。 夏四月,转殿中丞。 五月,有《上时相议制举书》。 六月十五日,有《与周骥推官书》。 七月十二日,有《与欧静书》。 上疏言减郡邑以平差役,其略云:天下郡县至密,吏役至紧,夺其农时,遗彼地利,是以边廪或窘,民财未丰。臣观汉光武朝并合四百余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今欲去烦苛之役,致富寿之俗,当施此令,以宽兆民。如河中府倚郭二县,惟河东县主户四千,不至逼迫。河西县主户一千九百,内八百余户属乡村。本县尚差公吏三百四十人,内一百九十五人于乡村差到。缘乡村中等户只有一百三十户,更于已下抽差,是使堪役之家无所休息。以臣管见,其河西县宜并入河东。及大名府县分极多,甚可省去。或谓县邑之中有榷酤关征之利,臣谓所废之县,止可为镇,而坊市仍旧。所贵吏役稍减,农时不夺,地利无遗,民财可阜也。 有《上资政晏侍郎书》。 十二月,《与唐处士书》。 《邵氏闻见录》云:富郑公初游场屋,穆修伯长谓之曰:进士下足以尽子之才,当以大科名世。公果礼部试下。时太师公官耀州,公西归,次陕,范文正公遣人追公曰:有旨以大科取士,可亟还。公复还见文正,辞以未尝为此学,文正曰:已同诸公荐君矣。久为君辟一室,皆大科文字,可往就馆。时晏元献公判南京,公以大理寺承丁忧,权西监。一日,晏谓范曰:吾一女及笄,仗君为我择婿。范曰:监中有二举子,富皋、张为善,皆有文行,他日皆至卿辅,并可婿也。晏曰:然则孰优?范曰:吕修谨,张疏俊。晏曰:唯。即取富皋为婿,后改名,即富公弼也。为善后亦更名方平云。 九年辛未年四十三岁。 春三月辛巳,了纯礼生。 公迁太常博士,移通判陈州。上疏乞将磨勘转官恩泽移赠考妣,其略曰:臣自蒙恩改授京官,到今七年,不敢侥求磨勘。今为迁奉在迩,未曾封赠父母。窃念臣襁褓之中,已丁何怙。鞠养在母,慈爱过人,恤臣幼孤,悯臣多病,夜叩星象,食断荤血,踰二十载,至于其终。又臣游学之初,违离者久,率尝殒血,至丧明。而臣仕未及荣,亲已不逮。既育之恩则重,罔极之报曾无。今欲将磨勘转官恩泽,乞先移赠考妣,所贵安厝之日,得及追荣。臣在壮年,序进末晚。伏望特降曲成之造,用覃广爱之风。 奏《致仕分司官乞与折支全俸状》。 明道元年壬申,年四十四岁。 在宛丘。闻京师多不关有司而署官赏者,乃附驿奏疏甚恳至,愿以唐中朝上官婕妤、贺娄氏卖墨敕斜封官为戒。又屡上疏言内降之弊,引韦后为戒。 二年癸酉,年四十五岁。 是年三月甲子,太后崩,帝始亲政,裁抑侥幸,中外大悦。时公为陈州通判、太常博士。 四月,公被召赴阙,除右司谏。公初闻遗诰以杨太妃为皇太后,参决国事,亟上疏言:太后,母号也,未尝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无母后之助也。时已删去参决等语,然太后之号讫不改,止罢其册命而已。时太后既崩,言者各追斥垂帘时事。公言于上曰:太后受遗先帝。保佑圣十余年矣。宜掩其小故,以全其大德。上大感悟。五月,降诏曰:大行皇太后保佑冲人十有二年,恩勤至矣。而言者罔识大体,务诋讦一时之事,非所以慰朕孝思也。其垂帘日诏命,中外毋辄以言。行公之言也。 六月,同审刑院、大理寺详定天下当配隶罪人刑名。 秋七月甲子,以公同管勾团子监。是岁以江淮京东灾伤,公奏请遗使巡行,末报。公请间日:宫掖中半日不食,当何如,今数路艰贪,安可置而下恤? 八月甲申,遥命公安抚江淮。所至开仓廪,赈乏绝,禁淫祀,奏蠲庐、舒折役茶,江东丁口盐钱。饥民有食乌昧草者,撷草进御,请示六宫贵戚,以戒侈心。又陈救弊八事,上嘉纳之。又荐知崇州吴遵路为郡得古人风,乞以遵路救灾事迹颁诸州,并付史馆。 十二月,奏请天下诸郡县弓手七周年者,听归农,从之。 时邻皇后废,率谏官、御史伏合谏。先是美人向氏于上前有侵皇后语,后不胜忿,批其颊,上自起救之,误批上颊,上大怒。内侍阎文应因与上谋废后,且勤上以爪疵示执政。上乃示宰臣吕夷筒,且告之故。夷简以前罢相故怨后,而范讽方与夹简相结,乘闾言后九年无子当废,夷简赞其言。上意未决,外人籍籍,颇有闻者。公因对,极言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议,不可闻于外也。居久之,乃定议废后。夷简先敕有司无得受台谏章疏。诏称皇后以无子愿人道,特封净 妃、玉京冲妙仙师,赐名清悟,别居长宁宫。台谏章疏果不得入。公即与中丞孔道辅率知谏院孙祖德等诣垂拱殿门,伏奏皇后不当废,愿赐对以尽其言。守殿门者阖屝不为通,道辅抚铜环大呼曰:皇后被废,奈何不听台谏入言,寻有诏,宰相召台谏,谕以当废状。道辅等悉诣中书,语夷简曰:人臣于帝后,犹子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固宜谏止,奈何顺父出母乎?夷简曰:废后自有故事。道辅及公曰:公不过引汉光武劝上耳。是乃光武失德,何足法也!自余废后,皆前世昏君所为。上尧舜之资,而公顾劝之效昏君所为,可乎?夷简不能答,拱立曰:诸君更自见上力陈之。道辅与公等遂退,将以明日留百官揖宰相廷争,而夷简即奏台谏伏合请对,非太平之美事。遂诏出道辅知泰州、公知睦州。祖德等罚金,诏谏官、御史自今毋得相率请对。于是御史杨偕请与道俱贬,御史郭劝复言废后及不许请对之说为非是。河阳签判富弼亦言:朝廷一举而二失,纵不能复后,宜还范仲淹,以来言路。疏入,不报。 景佑元年甲戌,年四十六岁。 是岁春正月,出守睦州。有《睦州谢上表》及《出守睦州》诗,《赴桐庐淮上遇风三首》,《出守桐庐道中十绝》。 公在桐庐,与晏尚书书,略云:罪有馀责,尚叨一麾,敢不尽心,以求疾苦。二浙之俗,躁而无刚。豪者如虎,示之以文。弱者如鼠,示之以仁。吞夺之害,稍稍而息。乃延见诸生,以博以约。非某所能,瞌师门之礼训也。又云:郡之山川,满目奇胜。且有章、阮二从事,俱富文能琴,夙宵为会,交迭唱和。为郡之乐有如此者,于君亲之恩,知己之赐,宜何报焉! 在郡有《潇洒桐虞郡十绝》、《新定感兴五首》、《游乌龙山寺》诗、《桐虞郡斋书事一首》、《依韵酬周骙太博同年》诗。 建严先生祠堂,复其子孙四家而奉祠焉。又图唐处士方干像于堂之东壁。 夏六月壬申,徙苏州。苏为公乡郡,地滨震泽,田多水患。募游手疏五河,道积水入海。有《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言水利事。 秋八月,徙明州。转运使上言公治水有绪,原留以华其役。 九月,韶复知苏州。有《与曹都官书》。 《舆孙明覆书》略云:某至新定,江山清绝,自谓得计。及来姑苏,却修人事,斯亦劳矣。今在海上部役开决积水,俟寒而罢之。足下未尝游浙,或能枉驾舆吴中请贵经籍,教育人材,是亦先生之为政,买山之图,其在中矣。以来者众,未易他谋也。 《舆晏尚书书》云:某自睦改苏,首捧钧翰,属董役海上。至还郡中,灾困之氓,其室十万,疾苦纷沓,夙夜营救。智小谋大,厥心惶惶,久而未济。 在郡有《蘓州十咏》、《用韵谢晏尚书近着不及》诗,又有《奉酬晏尚书见寄》诗、《天平山白云泉》诗、《题常熟顶山上方院僧居》诗。 二年乙亥,年四十七岁。 是年公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先是公得南园之地,既卜筑而将居焉,阴阳家谓当踵生公卿,公曰:吾家有其贵,孰若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贵将无已焉。遂即地建学。既成,或以为太广,公曰:吾恐异时患其隘耳。元佑四年,公之子纯礼出自奉常,制置江淮六路漕事,持节过乡郡,即学拜公像。暗晕之弊,复脯于朝,新而广之。吴学至今甲于东南。 五月八日,有《朝贤送定惠大师诗序》。 八月,有《祭谢宾客文》。 冬十月,除尚书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有谢表,见《文集》。 召还,判园子监。时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公荐白衣胡瑷,对崇政殿,授校书郎。 公进除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公自还朝,论事益急。宰相阴使人讽公:待制侍臣,非口舌任也。公曰:论思正侍臣事,余敢不勉?宰相知不可诱,乃命知开封府,欲挠以繁剧,使不暇他议,亦幸其有失,即罢去。公决事如神,京邑肃然称治。都下谣曰: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十二月,郭皇后暴薨,中外疑内侍阎文应置毒。公劾奏其事,即不食,悉以家事属其长子曰:吾不胜,必死之。上卒听其言,窜文应岭南,寻死于道。案旧《年谱》:窜阎文应岭南,寻死于道。此据富郑公所作《墓志》。案:阎文应景佑二年十二月辛亥落入内都知,以昭宣使领嘉州防御使,为秦州钤辖。后两日,改郓州钤辖,《百官表》同。景佑四年四月乙丑,文应徙潞州钤辖,《百官表》同。宝元二年九月癸卯,文应卒,此据《百官表》。赠邠州观察使,此据《实录》。未尝有窜岭南指挥及死于道事迹,不知郑公何据也。今姑从郑公《墓志》,埃考。 三年丙子,年四十八岁。 春正月,公上太宗尹京日所判案牍,遂命崇政殿说书贾昌朝、王宗道同编次。 三月,《应制赏花钓鱼》诗。 夏五月戊寅朔,公论建都事,其略谓:洛阳险固,而汴为四战之地。西洛帝王之宅,绝无储备,宜以将有朝陵为名,渐营廪食。陕西有余,可运而下,东路有余,可运而上。数年之间,庶几有备。太平则居东京通济之地,以便天下;急难则居西洛险固之宅,以守中原。陛下内惟修德,使天下不闻其过;外亦设险,使四夷不敢生心,此长世之策也。上尝以迁都事访诸夷简,夷简谓公迂阔,务名无实。公闻之,又上四论以献,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选贤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讥指时政。 又为《百官图》以献,因指其迁进迟速次序,曰某为超迁,某为左迁,如是为公,如是为私,意在丞相。又言:汉成帝信张禹,下疑舅家,故有王莽之乱。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张禹坏陛下家法,以大为小,以易为难,以易成为已成,以急务为闲务者,不可不蚤辩。夷简大怒,以公语辩于上前,且诉公越职言事,蔫引朋党,离间君臣。公亦交章辩折,辞益切,遂罢黜,落职知饶州。 时朝士畏宰相,无敢过公者,独龙图阁直学士李纮、集贤校理王质出郊饯饮之。时质以病在告,扶病祖宴都门,独留语累夕。大臣谓之曰:子有疾可辞,何为自陷朋党?质曰:范公天下贤者,质何敢忘之?若得为其党人,公之赐质厚矣。闻者为之缩颈。 公既贬,谏官、御史莫敢言,秘书丞、集贤校理余靖上言,谓公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妇之间,犹以合典礼,故加优奖;今坐刺讥大臣,重加谴谪。倘其言未协圣虑,在陛下听不听耳,安可以为罪乎?陛下自专政以来,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请速改前命。靖遂落职,监均州酒税。 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尹洙言:臣常以范仲淹直谅不回,义兼师友。自其被罪,朝中多云臣亦被荐论,范某既以朋党得罪,臣固当从坐。况畲靖素与范某分疏,犹以朋党被罪。臣下可苟免,愿从降黜,以昭明宪。贬洙为祟信军节度掌书记、监郢州酒税。 馆阁校勘欧阳修移书责右司谏高若讷曰:范希文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班行中无与比者。基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下能为辩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今皇帝即位以来,进用谏臣,容纳言论。足下幸生此时,遇纳谏之圣主如此,犹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闻御史台膀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职言事,是可言者惟谏臣尔。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无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当去之,无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春秋》之法,责贤者备。今修区区,犹望足下之能一言,不忍便绝足下而以下不贤者责。若犹以希文下贤而当逐,则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尔。愿足下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亦谏臣之一效也。若讷得书,乃言:范某贬职之后,臣诸处察访端由,参验所闻,与敕膀中意颇同,固不敢妄有营救。今欧阳修移书诋臣,言范某平生刚直,好学通古,今班行中无与比者。责臣不能辩其非辜,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及谓臣下复知人间有羞耻事。仍言今日天子与宰臣以迕意逐贤人,责臣不言。臣谓贤臣者,国家恃以为治也,若陛下以迕意逐之,臣合谏;宰相以迕意逐之,臣合争。臣愚以范某顷以谕事切直,亟加还用;今兹狂言,自取谴辱,岂得谓之非事辜?恐中外闻之,谓天子以迕意逐贤人,所损不细。请令有司召修戒谕。修坐罪贬为夷陵令。 西京留守推官仙游蔡襄作《四贤一下肖诗》传于时,四贤指公、靖、洙、修,不肖指若讷也。是时契丹使至,密市以归。张中庸使虏,过幽州,见燕山馆中已有书永叔书于壁者。 秋八月,饶州有《谢上表》,略曰:守土非轻,报天无所。臣出自畎亩,阶于缙绅,骤升天阁之游,亲委王罐之政。至孤难立,屡请弗谐。眷宠既渥,补报宜异。必将危坠,犹或建明。情虽匪他,罪实由己。然而有犯无隐,惟上则知; 许国忘家,亦臣自信。此时为郡,陈优优布政之方;必也立朝,增蹇蹇匪躬之节。 公又迁建饶之郡学。饶之山水大率秀拔,公识其形胜,曰妙果院,一塔高峙,当城之东南,屹起千余尺,城之下枕瞰数湖,水脉连秀,于是名之曰文笔峰、砚池。学既建而生徒浸盛,由公迁指学基而兴建也。且曰:二十载后,当有魁引下者。逮治平乙巳,彭汝砺果第一人及第。公沈几远识如此。其《题芝山院》诗有偶临西阁坐,五老夕阳开之句。五老峰有亭,饶人踏青而至,必曰范公五老亭。又饶有九贤堂,自开宝迄绍圣,郡守六十八人,而在九贤之序者,公一人而已。饶人为立祠颁春堂、天庆观、州学之讲堂,凡三所,由景佑距此六十载,牲牢日盛,凡祷晴雨及州官之到罢,皆致礼焉。讲堂每上丁具礼祝。 有《滕公夫人刁氏墓志铭》,有《灵鸟赋》,《和谢希深学士见寄》诗。在郡有《依韵酬黄灏秀才》诗,《鄱阳酬泉州曹使君见寄》诗。《郡斋即事》诗云:三出专城鬓似丝,盖公先历睦、苏二郡也。 四年丁丑,年四十九岁。 十二月壬辰,公徒知润州,上谕执政令移近地故也。先是京师地震,直史馆叶清臣上疏,因言公与余靖以言事被黜,天下之人善舌不敢议朝政者行将二年。愿陛下深自咎责,详延忠直敢言之士,庶几明威降鉴而善应来集也。书奏数日,公等皆得近徒。公既徒润州,馋者恐其复,辽诬以事。语入,上怒,亟命置之岭南。参政陈琳辩其不然,公讫得免。自公贬而朋党之论起,朝士牵连出语及公者,皆指为党人。琳独为上开说,上意解,乃己。 有《润州谢上表》,《移丹阳郡先游茅山》诗、《京口即事》诗、《滕子京魏介之二同年相访丹隅郡》诗。 宝元元年戊寅,年五十岁。 春正月十三日,赴润州。道由彭泽,谒狄梁公庙,慨慕名节,为之作记立碑。至郡,谒甘露寺李卫公祠,以其湫隘,迁于南楼,并以本传刻之祠下。 《与李泰伯书》云:今润州初建郡学,可能屈节教授?又虑远来,难为将家。苏州掌学胡瑷秘阁校理见《明堂图》,亦甚奉仰。或能挈家,必有经画,请先示音为幸。 《与胡安定屯田书》略云:近改丹徒,并获雅问,岂君之心不易改弃而然耶?某念入朝以来,思报入主,言事太急,贬放非一。然仆观《大过》之象,患守常经。九四以阳处阴,越位救时,则王室有栋隆之吉;九三以阳处阳,固位安时,则天下有栋挠之凶。非如艮止之时,思下出位者也。吾儒之职,去先王之经,则茫乎无从矣,又岂暇学人之巧,失其故步?但惟精惟一,死生以之。 冬十一月,徙知越州。按公《文集》有《刻唐祖先生墓志于贺监祠堂序》,题曰:宝元元年,知越州范某序。系元年知越州。《长编》却称二年三月丁未,当考。 是冬,元昊潜号。元昊性凶惊猜忌,通汉文字,尝谏父德明毋臣中国。德明曰:吾族三十年衣锦绮,此圣宋天子恩,不可负也。元昊曰:英雄之生,当霸王耳,何锦绮为?明道元年,德明死,朝廷遂命元昊袭父爵。元昊虽当奉贡,然居国中益僭侈。景佑元年春,始寇边,犯府州。秋七月,又寇环庆,因下诏约束之。元昊既悉有夏、银、绥、静、宥、灵、盐、会、胜、甘、凉、瓜、肃之地,仍居兴州,阻河,依贺兰山为固。始大补伪官,创十六司以统众务。又置十八监军司,委酋豪分统其众。总十五万。又选豪族善弓马三千人迭直,伪号六班直。至是用其党杨守亲之谋,筑坛受册僭号,始受英武兴法建礼仁孝皇帝,国称大夏,改天授礼法延祚元年。点兵莲子山,遣使奉表来告僭号,纳旌节敕告。郓州通判富弼请斩其使。寻诏削元昊官爵,除属籍,绝互市,膀沿边有能擒元昊,除定难节度使。 宝元二年己卯,公年五十一岁。 在越,有《诸暨道中》诗、《越上闻子规》诗。 春二月,有《兵部侍郎胡公墓志铭》,有《赠兵部尚书田公墓志铭》,有《题翠峰院》诗。有《与李泰伯书》,其略云:此地比丹阳又似闲暇,可以卜居,请一来讲说,因而图之,诚众望也。儿子在苏州,今年欲行郷饮酒,俟先生请求也。公在越有《清白堂记》。 六月,有《祭胡侍郎文》,又有《祭蔡侍郎文》。 康定元年庚辰,年五十二岁。 春二月,有《胡公夫人陈氏墓志铭》,《节度掌书记沈君墓志铭》。 三月,公复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用陕西安抚使韩琦之言也。末至永兴,又敢陕西都转运使。 五月甲戌,西方用兵,公上疏言守边城、实关中之计:近边城砦有五七分之备,而关中之备无三分者。昊贼深入,乘关中之虚,或东阻潼关,隔两川贡赋,则朝廷下得安枕矣。为今之计,莫若且严戒边城,使持久可守;实关内,使无虚可乘。若寇至,使边城清野,下与大战,关中稍实,岂敢深入。既不得大战,又不能深入,二三年间,彼自困弱,此上策也。又闻边臣多请五路入讨,臣恐未可轻举。太宗朝以宿将精兵,而西讨艰难,终末收复。况今承平岁久,无宿将精兵,一旦兴深入之谋,臣谓国之安危未可知也。惟陛下缓而图之。 七月己卯,公除龙图阁直学士,与韩琦并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同管句都部署司事。初,公与吕夷简有隙,及议加职,夷简请超迁之,上悦,以夷简焉为长者。既而公入谢,上谕公使释前憾,公顿首曰:臣向所论盖国事,于夷简何憾也。 八月庚戌,兼知延州,有《延州谢上表》。先是,诏分边兵,部署领万人,钤辖领五干人,都监领三千人,有寇则官卑者先出。公曰:不量贼众寡而出战以官为先后,取败之道也。乃分州兵为六将,将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贼众寡, 使更出御贼,贼不敢犯,既而诸路皆取法焉。贼相戒曰:无以延州为意,今小范老子腹中有数万甲兵,不比大范老子可欺也。大范盖指雍也。 是岁横渠先生张载来谒,劝读《中庸》。吕与叔作《横渠先生行状》云:康定用兵时,先生方年十八,慨然以功名自许,上书谒范文正公。公知其远器,欲成就之,反责之曰:儒者自有名敦,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即是年也。 筑青涧城,复承平、永平废砦。《神道碑》云:公为将务持重,不急近功小利,于延州筑青涧城,垦营田,复承平,永平废寨,履羌归业者数万户。 有《举张问孙明复状》、《乞修京城》二札子。 庆暦元年辛巳,年五十三岁。 朝命以正月出兵讨元昊,公上疏,其略云:正月起兵,塞外雨雪大寒,暴露僵仆,我师可忧。万一有失,噬脐何及!春深渐暖,方贼马瘦人饥,其势易制,此得天时之便,又可以扰其耕作。且元昊谓国家太平忘战,边城无备,是以桀骛。今边鄙渐饬,贼至则争。愿许臣稍以恩信示之,或可招纳。不然,臣恐情意阻绝。偃兵无期。若用臣策,岁月无效,徐图毕兵,先取绥、宥,据其要害,屯兵营田,为持久之计,则横山人户挈族来归。拓疆御寇,莫此之利。上用其议,于是公固守郦延。 有《答赵元昊书》。是年元昊遗塞门寨主高延庆还延州,令见公约和。公不闻之朝廷,乃自为书遗元昊,谕以祸福。 二月,元昊寇渭州。始朝廷既从陕西部部署司所上攻守策,经略安抚判官尹洙以正月丙子至延州,与公谋出兵。越三日,公徐言口已得旨听兵勿出。洙留廷州几两旬,公坚持不可。辛丑,洙还至庆州,乃知任福等败绩,贼侵刘璠堡未退。因遣权环庆路都监刘政将锐卒数千来援,末至,贼引去。夏竦寻劾奏洙擅发兵,降通判濠州。始韩周等持公书入西界,逆者礼意殊善。行两日,闻山外诸将败亡。周等抵夏州,留四十余日。元昊俾其亲信野利旺荣为书报公,别遣使与周俱还,且言不敢以闻兀卒,书辞益慢。公对使者焚其书,而潜录副本以闻。书凡二十六纸,其不可以闻者二十纸,公悉焚之,余又略删改。书既达,大臣皆谓公不当辄与元昊通书,又不当辄焚其报。宋庠因言于上,谓公可斩。杜衍谓公本志盖忠朝廷,欲招纳叛无尔,何可深罪。夷简亦徐肋衍言,知谏院孙沔又上疏公辩,上悟,乃薄其贵。 夏四月癸末,公以陕西经略副使兼知延州、龙圆阁直学士、户部郎中降为户部员外郎、知耀州,职如故。有《谢降官知耀州表》及《耀州谢上表》。 五月壬申,公徒知庆州,兼管句环庆路都部署司事。初,元昊反,阴诱属羌为肋。环庆酋长六百人约与贼为乡导,后虽首露,犹怀去就。公至部,即奏行边,以诏书犒赏诸羌,阅其人马,立条约,明赏罚。诸羌受命悦服,始为汉用。 九月辛酉,公复户部郎中。 十月,公以龙图阁直学士、户部郎中、管句环庆路部署司事、兼知庆州,为左司郎中。是月,梁适自陕西还,公附奏攻守二议。 是岁有《举滑州节度判官欧阳修充经略安抚司掌书记状》,又《举天雄军通判张方平充经略安抚司掌书记状》。 是岁筑大顺城。《神道碑》云:于庆州城大顺以据要害,又城细腰、胡卢,于是明珠、灭臧等大族皆去贼,为中国用。又曰:其城大顺也,一旦引兵出,将不知所向。军至柔远,始号令告其地处所往筑城。至于版筑之用,大小毕具,而军 中初不知。贼以三万骑来争,公戒诸将,战而败走者追勿过河。已而贼果走,追者不渡,而河外果有伏。贼失计,乃引去。于是诸将服公为不可及。 有《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太常少卿贾公墓志铭》、《举丘良孙应制科状》。 二年壬午,年五十四岁。 三月癸丑,公请给枢密院空名宣及宣徽院头子各百道,以备赏功,从之。巡边至环州,州属羌阴连虏,为患边上。公谓种世衡素得属羌心,而青涧城已坚固,乃奏世衡知环州以镇抚之,诏从其请。 四月癸亥,除郦州管内观察使,辞不受。其让表略云:观察使班待制下,臣守边数年,羌胡颇亲爱臣,呼臣为龙图老子。今改观察使,则与诸族首领名号相乱,恐为贼所轻。且无功不应更增厚禄。辞甚切,表三上,乃命复为龙图阁直学士、左司郎中。有《谢守旧官表》。传宣:候将来边事稍宁,诏卿用在两地。非出拟议,亦非臣僚奏举,特出肤意,宣谛卿知。兼令密举臣僚代边任奏闻,先差人内内侍省高班陈舜封至传宣,又差人内西头供奉官麦知微至传宦旨抚问,赐凤茶一合。 有《上吕相公》三书。 十月辛亥,以公为枢密直学士、右谏议大夫、鄜延路都部署、经略安抚招讨使,有让表。 元昊寇边,葛怀敏战死,贼大掠至潘原,关中震恐。公自将兵由邢泾援之,知贼已出塞,乃还。上始闻定川事,按图谓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无虑矣。奏至,上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亟加职进宫。公以西师久无功,密疏乞赐贬降,以谢边陲。辞不受命,不听。 十一月,复置陕西四路都部署、经略安抚兼沿边招讨使,命公及韩琦、庞籍分领之。公与琦开府泾州,而徒文彦博帅秦,滕宗谅帅庆,皆从公之请也。 十二月壬戌,诏韩琦、范仲淹、庞籍已带四路都招讨使,其诸路招讨使副并罢,从知庆州滕宗谅请也。有《举滕宗谅状》。 是岁有《书环州马岭镇夫子庙碑阴》,乃正月书也。 三年癸未,年五十五岁。 正月辛卯,诏陕西沿边招讨使韩琦、范仲淹、庞籍,凡军期申覆不及,皆便宜从事,用安抚使王尧臣议也。上亲擢公与富、韩诸贤而黜夏竦,国子监直讲石介作《庆历圣德诗》以美之,指夏竦为大奸。公闻之不乐,盖恐其召祸于后日也。 二月乙卯,公与韩琦上疏,言元昊如大言过望,为不改僭号之请,则有不可许者三;如卑辞厚礼,从兀卒之称,亦有大可防者三。《神道碑》云:公待将吏,必使畏法而爱己。所得赐赉,皆以上意分赐诸将,使自为谢。请蕃质子枞其出 入,无一人逃者。蕃酋来见者,召之卧内,屏人彻卫,与语不疑。公居三岁,士勇边实,恩信大洽。乃决策谋取横山,复灵武,而元昊数遗使称臣请和,上亦召公归矣。按《名臣传》曰:公与韩琦协谋,必欲收复灵、夏、横山之地,边上谣曰: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瞻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元昊大惧,遂称臣。 四月甲辰,公与韩琦并除枢密副使,皆以西事未宁,凡五辞不许而后就道。有《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五表。有《与朱校理书》云:十六日被旨赴阙,至二十五日,与韩公同上五章,为边事未宁,防秋在近,乞且留任,必得俞允。入则功远而未济,后有边患,咎归何人?军民亿万,生死一战,官欧阳修言公与韩琦久在陕西,备谙边事,才识下类常人,宜时御便殿访问,使其尽陈西边事宜合如何措置。 是岁自春至夏不雨,上言六事,其略云:臣亲闻德音,谓屡有灾异,当修德以及民,并诏臣等谨省刑法,此实见圣人忧畏之心,合于天意。今条奏敷事:一,降诏罪己;二,遗使决狱;三,气诏州县赈恤;四,存养阵亡之家;五,边民被戎狄驱虏者,量支官物赎还;六,已该赦除放欠负,官司不得催理。 谏官欧阳修、余靖、蔡襄咸言公有宰辅才,不宜局在兵府,颢罢王举正,以公代之。举正亦自求罢,上从其请。 六月丁丑,除参知政事,固辞不拜。甲申,以公为陕西宣抚使。公既辞参政,愿与韩琦迭出行边。上因付以西事,而公又言河东亦当为备,任师中常守并州,上即命使河东。两人留京师,第先移文两路,公又请近臣同使,每事议而后行,诏命田况为副使。按公《尺牍》载《与中舍家书》略云:某近蒙恩擢贰枢府,此盖祖宗之庆下及家世,果让不允。今月二日,已签署句当。至十二日,蒙恩改参大政。寻面陈利害,已得旨依让,且在西府,相次必出巡边。诸骨肉各安吉,互相戒约,勿烦州县。如辄舆词讼,必奏乞深行。请旨挥儿侄知委。 八月丁未,公自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知谏院蔡襄言已差公宣抚陕西,又除参政,未有巡边之日。切以西贼遣使入朝,其言骄慢,必无可从之理。原其狡心,本无欲和之意。朝廷既罢遣之,其势必须用兵。边将虽多,莫如朝廷辍柄臣以临之。又谓柄臣之中莫如公自行,望于西人未行之前,早遣巡边,无使后时,以失大计。先是,公与任师中分路宣抚,腧月皆末行。韩琦言贼恐乘忿盗边,当速遣某河东。臣方壮年,可备奔走。师中宿旧大臣,毋劳往。乃诏琦宣抚陕西,师中卒不行。 九月庚辰,命同修中书时政记。有《述窦谏议阴德录》,《祭石曼卿学士文》,《祭吴龙图文》。 上擢任公与韩琦、富弼,每进见,必以太平贵之,数令条奏当世之务。公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先后,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也。上再赐手诏督促曰:比以中外人望,不次用卿等。今琦暂往陕西,仲淹、弼与宰臣章得象尽心国事,毋或有所顾避。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既又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剳,使疏于前。公与弼皆皇恐避席,退而列奏十事,一曰明黜陟,二曰抑侥幸,三曰精贡举,四曰择官长,五曰均公田,六曰厚农桑,七曰修武筛,八曰减摇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上方信向公等,悉用公说,当着为令者,皆以诸事画一次第颁下,独府兵,辅臣共以为不可而止。 十月丙午,诏中外有陈叙劳绩或诉雪罪状,中书批送有司者,谓之送杀,更不施行。自宜令主判官详其可行者,别奏听裁。行公之奏也。 是岁,劫盗张海横行敷路,剽劫淮南,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富民出金帛牛酒,使人迎劳。盗悦,径去,不为暴。事闻,朝廷大怒。枢副富弼议欲诛仲约,公时为参政,欲宥之,争于上前。弼曰:盗贼公行,守臣不能战,不能守,而使民醵钱遗之,法所当诛也。闻高邮之民疾之,欲食其肉,不可释也。公曰:郡县兵械足以战守,遇贼不御,而又赂之,此法所当诛也。今高邮无兵与械,虽仲约之义当勉力战守,然事有可恕,戮之恐非法意也。小民之情,醵出钱物而得免于杀掠,或喜之,而云欲食其肉,传者过也。上释然,从之,仲约由此免死。既而弼愠甚,谓公曰:方今患法不举,举法而多方沮之,何以整众?公密告之日:祖宗以来,未尝轻杀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陉坏之?且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而陉导人主以诛戮臣下,他日手滑,虽吾辈亦未敢自保也。弼终不以为然。其后两人不于朝,相继出使。弼还自河北,及国门,不许入,未测上意。比夜,仿徨不能寐,遶床叹曰:范六丈,圣人也。又《遗事》亦载此事,但云淮南盗王伦,与此不同。又载公与富公争于上前之语曰:寇至无备,若守臣死之,则民尽涂炭。今吏虽不死节,而民之完者数万家,诚国家实事,所存不细。乃与有备而纵贼者例行诛罚,恐非陛下宁失下经之意。退至政事堂,昌言曰:朝廷异时以四方无事,尔肯为郡县设备,吏敢以治城隍、阅兵卒为请者,以狂妄坐之。一旦事生不虞,吾辈不自引咎,专以死责外臣,诚有愧于青史也。按《言行录》载遗事曰:公为参政,与韩、富二枢并命,锐意天下之事,患诸路监司不才,更用杜杞、张温之辈。公取班簿,视不才监司,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句之。以次更易。富公素以丈事公,谓公日:范六丈公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矣。公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为罢之。 四年甲申,年五十六岁。 四月,上与执政论及朋党事,公对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自古以来邪正在朝,未尝下各为一党,不可禁也,在圣上鉴辨之耳。诚使君子相朋为善,其于国家害? 五月壬戌朔,公与韩琦对于崇政殿,上四策:一曰和,二曰守,三曰战,四曰备。请朝廷力行七事:一,密为经略;二,再议兵屯;三,専于遣将;四,急于教战;五,训练义勇;六,修京师外城;七,密定讨伐之谋。是日公与琦指陈于上前,数刻乃罢。 六月,公与琦又奏陕西八事,河北五事。已而公又奏:今防秋事近,愿赐罢臣参政,知边上一郡,带安抚之名,足以照管边事。乞更不带招讨、都部署职任。遂以公为陕西、河东宣抚使。 先是,公尝言契丹、元昊事可疑者六,可忧者三。始公以忤吕夷简放逐数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党。及陕西用兵,天子以公士望所属,拔用护边。及夷简罢,召还,倚以为治,中外属望,公亦感激眷遇,以天下为己任。遂与富弼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规模阔大,论者以为难行。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然公与弼等所议不变。先是石介奏记于弼,责以伊、周之事。夏竦怨介斥己,又欲因是倾弼等,乃使女奴阴习介书。久之习成,辽改伊、周曰伊、霍,而伪作介为弼撰《废立诏草》,飞语上闻。上虽不信,而公舆弼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边,末许。适有边奏。公因固请行,乃有是命。初。公之出也,过郑州,因见吕夷简,问何事遽出,公对以暂住经抚两路,事毕即还。夷简曰:君此行正蹈危机,岂复再入!又《龙川志》云:范公以参知政事出使,吕公已老居郑,范公往见之。吕公欣然,相与语终日,问曰:何为亟去朝廷?范公言:欲经制西事耳。吕公。经制西事,莫如在朝廷之为便。范公为之愕然。公遂去,自公出使,谗者益深。而王益柔者,亦公所荐,王拱辰因其作《傲歌》事劾奏之,力言其罪当诛,盖欲因益柔以累公也。时贾昌朝阴主拱辰等议,及辅臣进白,琦独言:益柔少年狂语,何足深治。天下大事固不少,近臣同国休戚,置此不言,而攻一王益柔,此其意有所在,不特为《傲歌》事可见也。上悟,乃宽之。 夏六月,有《上吕相公书》。 八月辛卯,命公领刑法事,贾昌朝领天下农田,有利害,其悉条上之。初,公援唐故事,请以辅臣分总其务。虽尝降敕,然其后弗果行。有《上吕相公书》。 冬十月丙申,命公提举三馆秘阁写书籍。上疏乞罢政事,知邠州,诏不许。 十一月四日,又有《上吕相公书》,有《举许渤签署陕府判官事状》。 十二月,公议筑古细腰城,檄知环州种世衡与知原州蒋偕共干其事,又檄偕筑大蛊堡。 是岁有《陈乞邠州状》。十二月,有《祭吕相公文》,《祭陈相公文》,有《举张伯玉应制科状》。 五年乙酉,年五十七岁。 正月乙酉,公自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除资政殿学士、知邠州,兼陕西四路缘边安抚使,可赐推诚保德功臣。有《谢授邠州表》、《邠州谢上表》,有《祭韩少傅文》。 二月癸卯,公请以新建细腰城隶原州,从之。有《邠州建学记》,有《谕复并县剳子》。 闰五月,有《祭环州种染院文》。 八月,有《祭陕府王待制文》。 自公与韩琦出使,谗者益甚,两人在朝所施为亦稍沮止,独杜衍左右之,上颇惑焉。公愈不自安,因奏乞罢政事。上欲听其请,章得象谓公素有虚名,今一请遽罢,恐天下谓陛下经黜贤臣。不若且赐不允。若即有谢表,则是挟诈要君,乃可罢也。上从之。公果奏表谢,上愈信得象言。于是富弼自河北还,将及国门,右正言钱明逸希得象等意,言弼过,又言公去年受命宣抚河东、陕西,闻有诏戒励朋党,心惧彰露,称疾乞医。纔见朝廷别无行遣,遂拜章乞罢政事知邠州,欲固己位,以弭人言。欺诈之迹甚明,乞早废黜,以安天下之心,使奸诈不敢效尤,忠实得以自立。明逸疏奏,即降诏罢公及弼,并锁学士院草制罢衍。 十一月,诏以边事宁息,盗贼衰止,罢公陕西四路安抚使,并罢富弼安抚。其实谗者谓石介谋乱,弼将举一路兵应之故也。公先引疾求解边任,遂改知邓州。有《陈乞邓州表》。 是月乙未,转给事中、资政殿学士、知邓州。有《谢转给事中知邓州表》,《邓州谢上表》。 六年丙戌,年五十八岁。 秋七月丙戌,子纯粹生。 公在邓。是年邓人贾内翰黯以状元及第,归乡谒公,愿受教。公日:君不忧不显,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内翰下忘其曾,每语人曰:吾得于范文正者,平生用之不尽也。 二月,有《祭谢希深舍人文》。 九月十五日,作《岳阳楼记》,中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句,盖公平日允蹈之言也。 有《依韵酬答邢州通判王稷》诗,《依韵酬太傅张相公见赠》诗,《依韵酬李光化见寄》诗,《依韵答王源政忆百花洲》诗,《中元夜百花洲》诗,《览秀亭》诗,《答提刑张太博尝新酝》诗,《喜雪》诗,《资政殿学士谥忠献范公雍墓志铭》,《依韵和安陆孙司谏》诗,《送河东提刑张太博》诗,《种世衡墓志铭》。 七年丁亥,年五十九岁。 公在邓。二月,有《祭龙图杨给事中文》,有《祭尹师鲁舍人文》。按《尺牍》载《与韩魏公书》略云:师鲁去赴均州时,已觉疾作。至均,寝食或进或退,仅百余日,得提刑司文字,舁疾来邓,以存殁见托。至五日而启手足,苦痛苦痛!至终不乱,初相见时,却且着炙,下谈后事。疾势渐危,遂中夜诣驿看他,告伊云:足下平生节行用心,待与韩公、欧阳公各做文字,垂于下朽。他举手叩头。又告伊云:待与诸公分俸赡京,不令失所。他举手云:渭州有二儿子。即就枕,更不语。来日瞩赵学士看他,云:夜来示谕,并记得,已相别矣。顾家人云:我自了当,不复管汝。略无忧戚。又两日,犹能扶行,忽索灌漱讫,凭案而化。众人无不悲泣,无不钦服其明也。别赵学士云:不恒化,别韩倅云:少年树德,别贾状元云:亦无鬼神,亦无烦恼。寻常于儿女多爱,不谓能了了如此。又云:已去安州孙之翰处作行状,待送永叔作墓志。某不敢作,恐知当年事不备故也。却待作文集序,明公可与他作墓表也。 十一月,有《祭故相太傅李侍中文》,有《乞召还王洙及就迁职任事剳子》。 八年戊子,年六十岁。 春正月丙寅,徙知荆南府。邓人爱之,遮使者请留,公亦愿留,从其请也。有《谢依旧知邓州表》。公守邓凡三岁,求知杭州。 二月,有《十六罗汉因果识见颂序》。 皇佑元年己丑,年六十一岁。 正月乙卯,公知杭州。有《杭州谢上表》。 公守杭日,林逋隐孤山,公过其庐,赠诗曰:巢由不愿仕,尧舜岂遣人。风俗因君厚,文章到老醇。其激赏如此。《与人约访林处士阻雨见寄》诗,《和沈书记同访林处士》诗。 时孙甫为两浙转运,公以大臣或便宜行事,孙曰:范公,贵人也,吾屈于此,不得不伸于彼。由是一切绳以法,而常以监司自处。范公遇之无倦色,公遇范公不少下,退而未尝不称其贤也。 按《文集》,《天竺山日观大师塔记》云:皇佑元年,余至钱塘。正月,帝御便殿,访近臣以备御之策。权三司使叶清臣吾诏问辅弼之能,今为社稷之固者莫如公,又谓公深练军政。 公在杭有《过余杭白塔寺》诗、《西湖筵上赠胡侍郎》诗、《和侩湖居五绝》、《和运使舍人观澜二首》、《和苏州蒋密学》诗并《谢赐凤茶表》、《和孙之翰对雪》诗、《和并州郑宣徽见寄二首》。 秋七月癸卯,除尚书礼部侍郎。《举张升自代》云:伏见工部郎中、集贤殿修撰、知润州张升,筮仕以来,清介自立。精思剧论,有忧天下之心;纯诚直道,无让古人之节。朝野推服,臣所不如。乞回臣所授,以允公论。 十月庚申朔,有《祭叶翰林文》。置义庄于苏州。 按《言行录》云:公在杭,子弟以公有退志,乘间请治第洛阳,树阴圃以为逸老之地。公曰: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外,况居室乎?吾今年踰六十,生且无几,乃谋治第树园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位高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俸赐之余,宜以啊宗族。若曹遵吾言,毋以为虑。又按《程氏遗书》云:横渠张先生言,有欲为公买绿野堂,公不肯,曰:在唐如晋公者,谁可尊也,一旦取其物而有之,如何得安,宁使耕坏及他人有之,己则不可取也。 二年庚寅,年六十二岁。 春,有《段君墓表》、《兵部员外郎王君墓表》。公在杭,转尚书户部侍郎,依前职任,有谢表。 按沈存中《笔谈》云:皇佑二年,吴中大饥,殍瑾枕路。是时公领浙西,发粟募民存饷,为术甚备。吴民喜竞渡,好为佛事。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寺主首,谕以饥岁工价至贱,可大兴土木,于是诸寺工作鼎兴。又新仓廒吏舍,日役千夫。监司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公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兴造,皆欲以有余之财以惠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毋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惟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公之惠也。岁饥,发司晨之粟募民兴利,近岁遂着为今。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泽也。 八月,建昌军草泽李觏撰《明堂图议》,公奏之,授试大学助教。观能研精经训,会同大义,按而视之,可以兴制。今朝廷行此盛礼,千载一辰。斯人之学,上契圣作。谨具录以进,庶讨论之际,有所补助。诏送两制看详,称其学业优博。 有《举李宗易向约堪任清要状》,有《乞召杜衍等备明堂老更表》,《进故朱寀所撰春秋文字状》。 冬十一月,有《兄中舍墓铭》。 年辛卯,年六十三岁。 是岁,公以户部侍郎知青州,兖、淄、潍等州安抚使。有《青州谢上表》。正月八日,有《续家谱序》。 按《尺牍》载《与韩魏公书》云:某上巳日方至青社,继富公之后,庶事有伦,守之弗坠。但岁饥物贵。河朔流民尚在村落,因须救济。又按《言行录》载《东斋记事》云:公镇青社,会河朔艰食,青之舆赋,博州置纳场,青民大患辇置之苦。公戒民纳价每斗三锾。纳钞兴之,以书兴博守,遣官挽金诣博坐仓,以倍价招之。赍巨牓数道,介其境则张之,且戒曰:郡下假廪,寄侩舍可也。至则贸者山积,不五日遂足,而博斛亦衍,斛金街余数千缗,按等差给还之,青民因立像祠焉。 有《举彭乘自代状》,《举张讽李厚充青州职官状》。正月有《祭杜待制文》。三月有《太子中舍上官君墓铭》,有《陈乞颖亳一郡状》。 冬十有一月戊申,有《写黄素伯夷颂寄京西转运苏才翁》,文潞公、杜祁公、富郑公等一时名人题跋。 上书言:古者内置大夫、士助天子司察天下之政,外置岳牧、方伯、刺史、观察使、采访使、统领、诸侯、守宰以分理之。今转运、按察使,古之岳牧、方伯;知州、知县,古之诸侯、守宰之任也。与陛下共理天下者,惟守宰最要耳。比年以来,不知择选,一切以例除之。以一县观一州,一州观一路,一路观天下,率皆如此。其间纵有良吏,百无二。使天下赋税尔得均,狱讼不得平,水旱不得救,盗贼不得除,民既无告诉,必生愁怨。救之之术,莫若守宰得人。若守宰政举,则天下自无事矣。 四年壬辰,年六十四岁。 春正月戊午,徙知颖州。 夏五月二十日,至徐州,薨。 先是,公在青未盈岁,以疾徙知颖州,诏自青州徙,行于徐州,卒,有《遗表》。历官推诚保德功臣、资政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尚书户部侍郎、护军、汝南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三百户,食实封六百户,赠兵部尚书,谧文正,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追封楚国公。 十二月壬申,葬于河南洛阳县尹樊里之万安山下。初,公病,上尝遗使赐药存问。既卒,嗟悼者久之,辍朝一日。以其《遗表》无所请,遗使就问其家所欲。既葬,上亲篆其碑曰:褒贤之碑,敕赐西京褒贤显忠禅寺、苏州天平山白云禅寺奉公香火,赐忠烈庙额。 为政忠厚,所至有恩,邠、庆二州之民与羌属皆画像立生祠。及其卒也,羌酋人数百为举哀佛寺,哭之如父,三日而去。 宣和五年,庆帅宇文虚中奏请赐忠烈庙额。庆阳、平江府凡一十九处、成都府学以上并有公祠,朝旨所在监司、郡守、学官岁时诣祭祀。 钦宗皇帝靖康元年丙午二月壬寅,昭褒赠近世名臣,故任资政殿学士、赠太师、追封楚国公、谧文正范某,可特追封魏国公。 (五世孙之柔校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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