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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十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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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案:方孝孺以被诛十族著名,读《明史·方孝孺传》,才发现被忽悠了。查辑资料,“诛十族”出处主要有三,如下。 1.祝枝山《野记》卷二 文皇既即位,问广孝谁可草诏?广孝以方对,遂召之。数往返,方竟不行,乃强持之入,方披斩衰行哭。既至,令视草,大号,詈不从,强使搦管,掷去,语益厉,曰:“不过夷我九族耳!”上怒云:“吾夷汝十族。”左右问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于是尽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为方友者杀之。 (案:广孝指姚广孝,方指方孝孺。) 2.《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冒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著,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3.《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 壬午殉难》 文皇发北平,僧道衍(案:即姚广孝)送之郊,跪而密启曰:“臣有所托。”上曰:“何为?”衍曰:“南有方孝孺者,素有学行,武成之日,必不降附,请勿杀之,杀之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文皇首肯之。及师次金川门,大内火,建文帝逊去,即召用孝孺,不肯屈,偪之,孝孺衰经号恸阙下,为镇抚伍云等执以献。成祖待以不死,不屈,系之狱,使其徒廖镛、廖铭说之。叱曰:“小子从予几年所矣,犹不知义之是非!”成祖欲草即位诏,皆举孝孺,乃召出狱,斩衰入见,悲恸彻殿陛。文皇谕曰:“我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文皇曰:“伊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文皇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文皇降榻劳曰:“此朕家事耳!先生毋过劳苦。”左右援笔札,又曰:“诏天下,非先生不可。”孝孺大批数字,掷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文皇大声曰:“汝安能遽死。即死,独不顾九族乎?”孝孺曰:“便十族奈我何!”声愈厉。文皇大怒,令以刀抉其口两旁至两耳,复锢之狱,大收其朋友门生。每收一人,辄示孝孺,孝孺不一顾,乃尽杀之,然后出孝孺,磔之聚宝门外。 孝孺慷慨就戮,为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庶不我尤!”时年四十六。 复诏收其妻郑氏,妻与诸子皆先经死。悉燔削方氏墓。初,籍十族,每逮至,辄以示孝孺,孝孺执不从,乃及母族林彦清等、妻族郑原吉等。九族既戮,亦皆不从,乃及朋友门生廖镛、林嘉猷等为一族,并坐,然后诏磔于市,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谪戍绝徼死者不可胜计。 孝孺季弟方孝友就戮时,孝孺目之,泪下。孝友口占一诗曰:“阿兄何必泪潸潸,取义成仁在此间。华表柱头千载后,旅魂依旧到家山。”士论壮之,以为不愧孝孺之弟。 孝孺又有二女,年俱未笄,被逮过淮,相与连袂投桥水死。 * 以上第一条,《野记》,属于笔记小说,题目很鲜明,据祝枝山序言,不但是听来的,而且是多年后追记。 第二条,《明熹宗实录》虽是官修书,却辗转到明朝末年才成书,后又残缺不全。而所记十世孙一事,年代久远,实难置信。 第三条记载最为详细,简直不由人不信。然而,《四库提要》说:“当应泰成此书时,《明史》尚未刊定,无所折衷。故纪靖难时事,深信《从亡》、《致身》诸录,以惠帝逊国为实。于滇黔游迹,载之极详。又不知懿安皇后死节,而称其‘青衣蒙头,步入成国公第’——俱不免沿野史传闻之误。”翻开前一卷《建文逊国》,说的是建文帝出家当和尚的过程,逐年逐月记载具体详细,可见也只能当小说看。 以老衲愚见,上述朱棣与方孝孺的对话,极像市井无赖的斗气。还是“七步成诗”的说法,皇帝也是要讲法律的,抗旨不遵,顶多是个死罪(阿弥陀佛,能不能是死罪,还请专家考证),不是造反谋逆,不至于灭族,何况九族?看方孝孺的履历,可以罗织很多罪名弄死他,不肯草诏,不过是个借口,走个过场,最起码可以塞姚广孝辈的口了。朱棣不仅造反很成功,皇帝当得也很成功,不至于无识人之明,方孝孺这种处境,作为儒家代表人物,不肯草诏那是很自然的事,如果用九族十族去威胁他,就有点气急败坏的意思了。况且,即位诏书,是国家大典,关系朝廷体面,需多方商榷,不是负气能成的事。本传说“孝孺之死,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数百人”,那可能是因其它各种罪名慢慢追究,牵连至“十族”中人了。 至于“瓜蔓抄”(《明史·景清传》:“成祖怒,磔死,族之。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那是因为景清同志要刺杀朱棣。不足为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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