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冯梦龙
>
古今谭概
|
上页
下页
鸷忍第十六
子犹曰:人有恒言,曰“贪酷”。贪犹有为为之也,酷何利焉?其性乎!其性乎!非独忍人,亦自忍也!尝闻嘉靖间,一勋戚子好杀猪,日市数百猪,使屠者临池宰割,因而观之,以为笑乐。又吾里中一童子,见狗屠缚狗,方举棍,急探袖中钱赠之,曰:“以此为酒资,须让此一棍与我打。”自非性与人殊,奚其然?集《鸷忍》第十六。
梦远书城(
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