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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第五
子犹曰:谬误原无定名,譬之郑人争年,后息者胜耳。喙长三尺,则“枕流嗽石”,语自不错。若论灾发妖兴,贼民横路,即太极之生天、生地、生人,亦是第一误事,将谁使正之?齐有人,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方祭,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其子死,哭曰:“乐乎!乐乎!”人以为误也,而孰知其非误也,然而不可谓非误也。夫不误犹误,何况真误?集《谬误》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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