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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戒酒
南京陈公镐善酒。督学山东时,父虑其废事,寓书戒之。乃出俸金,命工制一大碗,可容二斤许,镌八字于内,云:“父命戒酒,止饮三杯。”士林传笑。
按:公为山东提学时,夜至济阳公馆。庖人供膳无箸,恐公怒责,公略不为意。或请启门外索,弗许。庖人乃削柳条为箸。公曰:“礼与食孰重?”竟不夜餐。亦迂介之士也。子犹曰:“簠簋始于土硎,安知削柳非箸之始乎?迂儒不知礼意,但立异取名耳。不然,胡不并三杯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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