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远书城 > 陈寅恪 > 元白诗笺证稿 | 上页 下页 |
| 三四 |
|
|
|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云: 元和三年十二月庚戌,以临泾县为行原州,命镇将郝玭为刺史。自玭镇临泾,西戎不敢犯塞。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云: 原州,广德元年没吐蕃,置行原州于灵台之百里城,贞元十九年徙治平凉,元和三年又徙治临泾。 是行原州凡三徙治所。其第二次之治所为平凉县,属旧原州,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原州中都督府在京师西北八百里,与元诗“去京五百而近”之语不合,必非所指。至行原州第一次之治所为灵台县之百里城,第三次之治所为临泾县,则皆属泾州。据《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泾州在京师西北四百九十三里,与元诗“去京五百而近”之语适合。然微之诗断无远指第一次即广德元年所徙之灵台而言之理,是其所指必是元和三年十二月即第三次所徙之临泾无疑。然则微之《新乐府》作成之年月,亦在元和三年十二月以后,与乐天所作同为元和四年矣。此微之作诗年岁之可考者也。 乐天《新乐府》虽题为: 元和四年为左拾遗时作。 似其作成之年岁无他问题。然详绎之,恐五十首诗,亦非悉在元和四年所作。见下文《海漫漫》及《杏为梁》两诗笺证,兹不于此述之。盖白氏《新乐府》之体,以一诗表一意,述一事,五十之数,殊不为少,自宜稍积时日,多有感触,以渐补成其全数。其非一时所成,极有可能也。今严震刊《白氏讽谏本新乐府·序》末有: 元和壬辰冬长至日左拾遗兼翰林学士白居易序 一行。初视之殊觉不合,以元和壬辰即元和七年,是年乐天以母忧退居渭上。乐天于前二年即元和五年已除京兆府户曹参军。其所署官衔左拾遗,自有可议。且兼翰林学士之言,似更与唐人题衔惯例不类(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四五八页岑仲勉先生《论〈白氏长庆集〉源流并评东洋本白集》)。但据《白氏长庆集》卷五三《诗解五律》云: 旧句时时改,无妨悦性情。 可知乐天亦时改其旧作。或者此《新乐府》虽创作于元和四年,至于七年犹有改定之处,其“元和壬辰冬长至日”数字,乃改定后随笔所记之时日耶?否则后人传写,亦无无端增入此数字之理也。姑识于此,以待详考,并于后论《海漫漫》《杏为梁》诸篇中申其疑义焉。 关于篇章之数目,白氏之作为五十首,自无问题。元氏之作,则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九六《新乐府·上》载微之《新乐府》共十三篇,其言云: 元稹序曰,李公垂作乐府新题二十篇,稹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五而已。今所得才十二篇,又得八骏图一篇,总十三篇。 寅恪按:今《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载《新乐府》共十二篇,序文亦作“十二”,适相符合,无可疑者。郭氏所见本,其“十二”之“二”,殆误作“五”,因谓其未全。又见乐天所作中有《八骏图》一题,而《元氏长庆集》卷三亦有《八骏图》一诗,遂取之以补数。殊不知微之《八骏图》诗,乃五言古诗,与微之《新乐府》之悉为七言体者迥异,断不合混为一类。观于《元氏长庆集》卷三〇《叙诗寄乐天书》云: 至是元和七年矣,有诗八百余首,色类相从,共成十体,凡二十卷。 又同集卷五六《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志铭并序》云: 予尝欲件析其文,体别相附,与来者为之准,特病懒未就。 则微之编辑自作之诗,必分别体裁,无以五七言相混淆之理。《元氏长庆集》之编辑,其旨亦同微之,然则郭氏编入之误,不待详辨也。 |
| 梦远书城(guxuo.com)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