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陈寅恪 > 元白诗笺证稿 | 上页 下页
三〇


  复次,此传之文词亦有可略言者,即唐代贞元、元和时小说之创造,实与古文运动有密切关系是也。其关于韩退之者,已别有论证,兹不重及。其实当时致力古文,而思有所变革者,并不限于昌黎一派。元白二公,亦当日主张复古之健者。不过宗尚稍不同,影响亦因之有别,后来遂湮没不显耳。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白居易合传论》略云:

  史臣曰:国初开文馆,高宗礼茂才。虞许擅价于前,苏李驰声于后。或位升台鼎,学际天人,润色之文,咸布编集。然而向古者,伤于太僻。徇华者,或至不经。龌龊者,局于宫商。放纵者,流于郑卫。若品调律度,扬榷古今,贤不肖皆赏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昔建安才子,始定霸于曹刘。永明辞宗,先让功于沈谢。元和主盟,微之、乐天而已。臣观元之制策,白之奏议,极文章之壸奥,尽治乱之根荄。

  赞曰:文章新体,建安永明。沈谢既往,元白挺生。

  寅恪按:《旧唐书》之议论,乃代表通常意见。观于韩愈,虽受裴度之知赏,而退之之文转不能满晋公之意(见《唐文粹》卷八四裴度《寄李翱书》)。及《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于其为文,颇有贬词者,其故可推知矣。是以在当时一般人心目中,元和一代文章正宗,应推元、白,而非韩、柳。与欧、宋重修《唐书》时,其评价迥不相同也。

  又《元氏长庆集》卷四〇《制诰·序》云:

  元和十五年,余始以祠部郎中知制诰,初约束不暇及。后累月辄以古道干丞相,丞相信然之。又明年召入禁林,专掌内命。上好文,一日从容议及此。上曰,通事舍人不知书,便其宜,宣赞之外无不可。自是司言之臣,皆得追用古道,不从中覆。然而余所宣行者,文不能自足其意,率皆浅近,无以变例,追而序之,盖所以表明天子之复古,而张后来者之趣向耳。

  《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三(汪立名本《白香山诗后集》卷六)微之整集旧诗及文笔为百轴,以七言长句酬乐天,乐天次韵酬之。余思未尽,加为六韵诗。云:

  制从长庆词高古。

  自注云:

  微之长庆初知制诰,文格高古。始变俗体,继者效之也。

  恪按:今《白氏长庆集》中书制诰有“旧体”“新体”之分别。其所谓“新体”,即微之所主张,而乐天所从同之复古改良公式文字新体也。

  《唐摭言》卷五“切磋”条略云:

  韩文公著《毛颖传》,好博塞之戏。张水部以书劝之曰,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累于令德。

  《毛颖传》者,昌黎摹拟《史记》之文,盖以古文试作小说,而未能甚成功者也。微之《莺莺传》,则似摹拟《左传》,亦以古文试作小说,而真能成功者也。盖《莺莺传》乃自叙之文,有真情实事。《毛颖传》则纯为游戏之笔,其感人之程度本应有别。夫小说宜详,韩作过简。《毛颖传》之不及《莺莺传》,此亦为一主因。观《韩昌黎集》中尚别有一篇以古文作小说而成功之绝妙文字,即《石鼎联句诗序》(《韩昌黎集》卷二一)。

  朱子《韩文考异》卷六论此篇云:

  今按方本简严,诸本重复。然简严者,似于事理有所未尽,而重复者,乃能见其曲折之详。

  《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云:

  顷者在科试间常与足下(微之)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足下来序果有词犯文繁之说。今仆所和者,犹前病也。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引所作,稍删其繁而晦其义焉。

  据此,微之之文繁,则作小说正用其所长,宜其优出退之之上也。

  唐代古文运动巨子,虽以古文试作小说,而能成功,然公式文字,六朝以降,本以骈体为正宗。西魏北周之时,曾一度复古,旋即废除。在昌黎平生著作中,《平淮西碑文》(《韩昌黎集》卷三〇)乃一篇极意写成之古文体公式文字,诚可称勇敢之改革,然此文终遭废弃。夫段墨卿之改作(《唐文粹》卷五九),其文学价值较原作如何及韩文所以磨易之故,乃属于别种问题,兹不必论。唯就改革当时公式文字一端言,则昌黎失败,而微之成功,可无疑也。至于北宋继昌黎古文运动之欧阳永叔为翰林学士,亦不能变公式文之骈体。司马君实竟以不能为四六文,辞知内制之命。然则朝廷公式文体之变革,其难若是。微之于此,信乎卓尔不群矣。

  复次,《莺莺传》中张生忍情之说一节,今人视之既最为可厌,亦不能解其真意所在。夫微之善于为文者也,何为著此一段迂矫议论耶?考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云:

  唐之举人先借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

  据此,小说之文宜备众体。《莺莺传》中忍情之说,即所谓议论。会真等诗,即所谓诗笔。叙述离合悲欢,即所谓史才。皆当日小说文中,不得不备具者也。

  至于传中所载诸事迹经王性之考证者外,其他若普救寺,寅恪取道宣《续高僧传》卷二九《兴福篇·唐蒲州普救寺释道积传》,又浑瑊及杜确事,取《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贞元十五年十二月庚午及丁酉”诸条参校之,信为实录。然则此传亦是贞元朝之良史料,不仅为唐代小说之杰作已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