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远书城 > 陈寅恪 > 元白诗笺证稿 | 上页 下页 |
| 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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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云: 顷在科试间,常与足下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足下来序,果有辞犯文繁之说。今仆所和者,犹前病也。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引所作,稍删其繁而晦其义焉。 夫长于用繁琐之词,描写某一时代人物妆饰,正是小说能手。后世小说,凡叙一重要人物出现时,必详述其服妆,亦犹斯义也。原注所云,实贞元年间之时世妆。足见微之观察精密,记忆确切。若取与白香山《新乐府·上阳白发人》中所写之“天宝末年时世妆”之“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者,固自不侔。即《时世妆》中所写“元和妆梳”之“腮不施朱面无粉,乌膏注唇唇似泥。双眉画作八字低”“圆鬟无鬓椎髻样,斜红不晕赭面状”者,亦仍有别。然则即此元白数句诗,亦可作社会风俗史料读也。 又时势头者,《才调集》卷五微之《有所教》诗云: 人人总解争时势,都大须看各自宜。 则时势者,即今日时髦之义,乃当日习用之语。但“时势头”则专指贞元末流行之一种时式头样也。 又重台履者,取义于重台花瓣,此处则专指莲花而言。如李德裕《会昌一品集·别集》卷一有《重台芙蓉赋》,芙蓉即莲花也。《国史补·下》“苏州进藕”条云: 近多重台荷花,荷花上复生一花。 故取作履样之名,与潘妃步步生莲花之典相关,更为适合也。 又《唐语林》卷四《贤媛》篇引《因话录》云: 玄宗柳婕妤,有才学,上甚重之。婕妤妹适赵氏,性巧慧,因使工镂板为杂花象之,而为夹缬。因婕妤生日,献王皇后一匹。上见而赏之,因敕宫中依样制之。当时甚秘,后渐出,遍于天下,乃为至贱所服。 寅恪按:双文在贞元时,亦服夹缬袴,可征此种著品已流行一世,虽贱者亦得服之矣。 又《梦游春》诗中先后述双文、成之二女事,微之既云: 觉来八九年,不向花回顾。 及: 近作梦仙诗(此指《才调集》卷五、《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七《梦昔时》诗言),亦知劳肺腑。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 及: 虽云觉梦殊,同是终难驻。 而乐天亦云: 心惊睡易觉,梦断魂难续。 是俱以双文之因缘为梦幻不真,殊无足道。其所谓“存诚”“誓志”,亦徒虚言耳。故乐天和句云: 韦门女清贵,裴氏甥贤淑。 及: 刘阮心渐忘,潘杨意方睦。 乃真实语也。微之所以弃双文而娶成之,及乐天、公垂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已于拙著《读〈莺莺传〉》详论之。兹所欲言者,则微之当日贞元、元和间社会,其进士词科之人,犹不敢如后来咸通广明之放荡无忌,尽决藩篱。此所以“不向花回顾”及“未曾花里宿”者也。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复次,其最言之无忌惮,且为与双文关系之实录者,莫如《才调集》卷五所录之《古决绝词》(参《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七),其一云: 春风撩乱百劳语,况是此时抛去时。 握手苦相问,竟不言后期。 君情既决绝,妾意亦参差。 借如死生别,安得长苦悲。 据此,双文非负微之,微之实先负之,而微之所以敢言之无忌惮者,当时社会不以弃绝此类妇人如双文者为非,所谓“一梦何足云”者也。 其二云: 矧桃李之当春,竞众人而攀折。 我自顾悠悠而若云(《云溪友议·下》“艳阳词”条,引微之《赠裴氏诗》云,嫁得浮云婿,相随即是家。微之一生对于男女关系之观念,无论何人,终不改易其悠悠若云之意也,噫),又安能保君皟皟(《全唐诗》作“皑皑”)之如雪。 又云: 幸他人之(《全唐诗》“之”字下多“既”字)不我先,又安能后(《全唐诗》作“使”)?他人之(《全唐诗》“之”字下多“终”字)不我夺。 已焉哉,织女别黄姑。 一年一度暂相见,彼此隔河何事无。 呜呼,微之之薄情多疑,无待论矣。然读者于此诗,可以决定莺莺在当日社会上之地位,微之之所以敢始乱而终弃之者,可以了然矣。 其三云: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 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 天公隔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 观于此诗,则知微之所以弃双文,盖筹之熟思之精矣。然此可以知微之之为忍人,及至有心计之人也。其后来巧宦热中,位至将相,以富贵终其身,岂偶然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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