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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二


  龚鼎孳《定山堂集·四二·(康熙丙午迄庚戌)存笥稿〈严武伯千里命驾,且为虞山先生义愤有古人之风,于其归,占此送之七绝五首〉》云:

  清秋纨扇障西风,红豆新词映烛红。
  扣策羊昙何限泪,一时沾洒月明中。

  死生胶漆义谁陈,挂剑风期白首新。
  却笑关弓巢卵事,当时原有受恩人。

  河东才调擅风流,赌茗拈花是唱酬。
  一着到头全不错,瓣香齐拜绛云楼。

  高平门第冠乌衣,珠玉争看彩笔飞。
  曾读隐侯雌霓赋,至今三叹赏音稀。

  君家严父似严光,一卧溪山岁月长。
  头白故交零落尽,几时重拜德公床。

  寅恪案:牧斋与严氏一家四代均有交谊,前已言及。晚岁与武伯尤为笃挚。观上列材料并《有学集·三七·严宜人文氏哀辞(并序)》【此序前已引】、同书四八《题严武伯诗卷》及《再与严子论诗语》等篇,可知武伯之“为虞山先生义愤”,固非偶然。但武伯之“纵横跌荡”“眉宇轩轩,如燕赵间侠客壮士”自是别具风格之人。故其与钱曾辈受恩于牧斋者同,而所以报之者迥异也。

  《河东君殉家难事实》一书中尚有严熊《致钱求赤书》一通云:

  往年牧翁身后,家难丛集,破巢毁卵,伤心惨目,孺贻世翁长厚素著,饮恨未申,至不能安居,薄游燕邸。弟客春在北,每见名贤硕彦,罔不怜念之者。岂归未逾月,仁兄首发大难,出揭噬脐,必欲斩绝牧斋先生之后,意何为耶?况仁兄此揭不过为索逋而起,手书历历,要挟在前,难免通国耳目。呜呼!索逋如此,万一事更有大于索逋者,仁兄又将何以处之乎?

  光绪修《常昭合志稿·二六·钱裔僖传》附族人《上安传》略云:

  族人上安,原名孙爱,字孺贻。顺时曾孙。性孤介。顺治丙戌举于乡。父殁,蒙家难,必伸其意而后已。谒选除永城令。始至,人以为贵公子,不谙吏事。升大理评事,遂归,闭户不见一人,即子孙罕见之。

  同书三二《钱孙保传》云:

  钱孙保,字求赤。谦贞子,赵士春婿也。

  《清史列传·七九·贰臣传·乙·龚鼎孳传》略云:

  康熙元年谕部以侍郎补用。明年起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年迁刑部尚书。五年转兵部。八年转礼部。十二年八月以疾致仕,九月卒。

  据上列之材料,可知严武伯至北京,乃在康熙五年丙午后,龚氏任职京师之际。而此时牧斋之从侄孙保,曾再发起向孙爱索逋之事。牧斋身后,其家况之悲惨如此,可哀也已!又曹秋岳【溶】《静惕堂集·四四·严武伯钱遵王至二首》,其二云:

  浮云劫火动相妨,红豆当年倚恨长。
  容我一瓻鸳水北,往来吹送白苹香。

  岂由于秋岳之调解,后来武伯、遵王复言归于好耶?俟考。据康熙四年正月廿七日总督郎宪牌及同年同月廿九日理刑审语【俱见《河东君殉家难事实》】,知此案悬搁“五月有余”及郎廷佐追问,始草草了事,而所加罪者,惟陆奎、杨安等不足道之人及细微之款项,而钱曾等取去之六百金及勒索三千金,逼死河东君一事,则含糊不究。可知其中必有禹九之权势及遵王之“钱神又能使鬼通天”【见《家难事实》归庄《致钱遵王书》,并可参同书李习之(洊)《致钱黍谷大宪咸亭御史书》及《贻钱御史第二书》,黍谷即朝鼎,事迹见上引《常昭合志稿·二六》,咸亭即延宅,事迹见同书同卷】,故可以不了了之也。当日清廷地方汉奸豪霸之欺凌平民,即此一端,可想见矣。

  复次,河东君缢死之所,实在荣木楼,即旧日黄陶庵授读孙爱之处【可参陆翼王辑《黄陶庵先生集·一六·和陶诗·和饮酒二十首序》所云“辛巳杪冬客海虞荣木楼”,及陈树惪辑《黄陶庵年谱》“崇祯十四年辛巳”条所云“先生三十七岁,馆虞山”等语】。徐芳《柳夫人小传》等所谓“自取缕帛结项,死尚书侧”,则齐东野人之语,不可信也。至若俞蛟《梦厂杂著》《齐东妄言·九·柳如是传》等所言昭文县署之事,其为妄谬,则更不足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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