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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令


  兵欲作陈对敌营,先白表,乃引兵就表而陈。皆无喧哗,明听鼓音。旗幡麾前则前,麾后则后,麾左则左,麾右则右,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伍中有不进者,伍长杀之;伍长不进,什长杀之;什长不进,都伯杀之。督战部曲将,拔刃在后,察违令不进者斩之。一部受敌,馀部有不进救者斩之。

  (《御览》二百九十六)

  吾将士无张弓弩于军中,其随大军行,其欲试调弓弩者,得张之,不得着箭。犯者鞭二百,没入。吏不得于营中屠杀卖之,犯令,没所卖。及都督不纠白,杖五十。始出营,竖矛戟,舒幡旗鸣鼓,行三里,辟矛戟,结幡旗止鼓。将至营,舒幡旗鸣鼓。至营讫,复结幡旗止鼓。违令者髡翦以徇。军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枣。

  (《通典》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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