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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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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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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著可检校左散骑常侍制
尚书工部侍郎集贤殿学士丁公著可检校左散骑常侍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制
敕:
古者通守守土,刺史按部,从宜务简,今则合之,故任日崇而选日重,非廉平简直兼恺悌之德者,曾不足中吾选焉。某官丁公著,尝以学行礼法,诲予一人,报德图劳,连加宠擢,起曹书殿,兼而委之,二职增修,三命益敬。朕以浙河之左,抵于海隅,全越奧区,延袤千里,宜得良帅,俾之澄清,往分吾忧,无出尔右。假左貂而帖中宪,操郡印而握兵符,勉哉是行,伫闻报政。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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