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
柳公绰等八人亡父赠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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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绰父子温赠尚书右仆射、窦牟父叔向赠工部尚书、薛伯高父怿赠尚书司封郎中、元宗简父琚赠尚书刑部侍郎、皇甫镛父愉赠尚书右仆射、韦文恪父渐赠太子少保、王正雅父翃赠太子太师、范季睦父彦赠礼部郎中,八人亡父同制 敕: 古人有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向无显扬褒赠之事,则何以旌先臣德,慰后嗣心乎?故朕每施大恩,行大庆,而哀荣之命,未尝阙焉。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上护军河东县开国子柳公绰父温等,咸有令子,集于中朝。资父事君,移忠自孝,本于严训,酬以宠名,赐命追荣,各高其等。呜呼!存者不匮,往者有知:斯可以载扬兰陔之光,辍风树之叹耳!可依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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