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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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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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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鼎可大理卿等制
太子詹事刘元鼎可大理卿兼御史大夫充西番盟会使、右司郎中刘师老可守本官充盟会副使、通事舍人太仆丞李武可守本官兼监察御史充盟会判官,三人同制
敕:
太子詹事刘元鼎等:夫选可任而任之,则用无不适,择可劳而劳之,则事无不成,盖君使臣、臣事君之端也。属西夷乞盟,求可以莅之者,历选多士,吾得三人。今以元鼎之博通,师老之诚谅,武之恭敏,合而为用,不亦可乎?尔宜临之以庄,示之以信,形仪辞气,皆有可观,必能率服彼戎,不独益敬吾使。法卿宪秩,宠之以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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