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除柳公绰御史中丞制


  敕:

  中宪之设,纠谬惩违,一引其纲,百职具举,非清与直,不称厥官。谏议大夫柳公绰,忠实有常,文以词学,介然端直,有古之遗风。顷居台宪,累次郎位,持平守正,人颇称之,擢首谏司,器望益重。今副相缺位,中司专席,惟有守者可以执宪,惟无私者可以闲邪,询事审官,尔当是选。光昭新命,振起旧章,宜一乃心,以扬其职。可御史大夫。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