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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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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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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王起杜元颖等赐爵制
敕:
李益等:去年春,朕以陵寝事大,哀惶疚心,而益等斋栗奔命,各率其职,俾予孝道型于四海,何尝一日而忘之。即命有司举常典,凡爵之高下,视执事之重轻,有司亦能遵我成命,第而次之,进级益封,无有不当。由益而下,尔宜钦承。可依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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