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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开元十年


  唐玄宗开元十年(公元722年)

  春正月丁巳,上行幸东都,以刑部尚书王志愔为西京留守。癸亥,命有司收公廨钱,以税钱充百官俸。

  乙丑,收职田。亩率给仓粟二斗。

  二月戊寅,上至东都。

  夏四月己亥,以张说兼知朔方军节度使。

  五月,伊、汝水溢,漂溺数千家。

  闰月壬申,张说如朔方巡边。

  己丑,以馀姚县主女慕容氏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

  六月丁巳,博州河决,命按察使萧嵩等治之。嵩,梁明帝之孙之。

  己巳,制增太庙为九室,迁中宗主还太庙。

  秋八月癸卯,武强令裴景仙,坐赃五千匹,事觉,亡命。上怒,命集众斩之。大理卿李朝隐奏景仙赃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义大功,载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独存,今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远。其辞略曰:“十代宥贤,功实宜录;一门绝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杀。朝隐又奏曰:“生杀之柄,人主得专;轻重有条,臣下当守。今若乞取得罪,便处斩刑;后有枉法当科,欲加何辟?所以为国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随人,曲矜仙命。”

  又曰:“若寂勋都弃,仙罪特加,则叔向之贤,何足称者;若敖之鬼,不其馁而!”上乃许之。杖景仙一百,流岭南恶处。

  安南贼帅梅叔焉等攻围州县,遣骠骑将军兼内侍杨思勖讨之。思勖募群蛮子弟,得兵十馀万,袭击,大破之,斩叔焉,积尸为京观而还。

  初,上之诛韦氏也,王皇后颇预密谋,及即位数年,色衰爱弛。武惠妃有宠,阴怀倾夺之志。后心不平,时对上有不逊语。上愈不悦,密与秘书监姜皎谋以后无子废之,皎泄其言。嗣滕王峤,后之妹夫也,奏之。上怒,张嘉贞希旨构成其罪,云:“皎妄谈休咎。”甲戌,杖皎六十,流钦州,弟吏部侍郎晦贬春州司马;亲党坐流、死者数人,皎卒于道。

  己亥,敕:“宗室、外戚、驸马,非至亲毋得往还;其卜相占候之人,皆不得出入百官之家。”

  己卯夜,左领军兵曹权楚璧与其党李齐损等作乱,立楚璧兄子梁山为光帝,诈称襄王之子,拥左屯营兵数百人入宫城,求留守王志愔,不获。比晓,屯营兵自溃;斩楚璧等,传首东都。志愔惊怖而薨。楚璧,怀恩之侄;齐损,迥秀之子也。壬午,遣河南尹王怡如京师,按问宣慰。

  癸未,吐蕃围小勃律王没谨忙,谨忙求救于北庭节度使张嵩曰:“勃律,唐之西门,勃律亡则西域皆为吐蕃矣。”嵩乃遣疏勒副使张思礼将蕃、汉步骑四千人救之,昼夜倍道,与谨忙合击吐蕃,大破之,斩获数万。自是累岁吐蕃不敢犯边。

  王怡汉权楚璧狱,连逮甚众,久之不决;上乃以开府仪同三司宋璟为西京留守。璟至,止诛同谋数人,馀皆奏原之。

  康待宾馀党康愿子反,自称可汗;张说发兵追讨擒之,其党悉平。徙河曲六州残胡五万馀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

  先是,缘边戍兵常六十馀万,说以时无强寇,奏罢二十馀万使还农。上以为疑,说曰:“臣久在疆场,具知其情,将帅苟以自卫及役使营私而已。若御敌制胜,不必多相冗卒以妨农务。陛下若以为疑,臣请以阖门百口保之。”上乃从之。

  初,诸卫府兵,自成丁从军,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杂徭,浸以贫弱,逃亡略尽,百姓苦之。张说建议,请召募壮士充宿卫,不问色役,优为之制,逋逃者必争出应募;上从之。旬日,得精兵十三万,分隶诸卫,更番上下。兵农之分,从此始矣。

  冬十月癸丑,复以乾元殿为明堂。

  甲寅,上幸寿安兴泰宫,猎于上宜川;庚申,还宫。

  上欲耀兵北边,丁卯,以秦州都督张守洁等为诸卫将军。

  十一月乙未,初令宰相共食实封三百户。

  前广州都督裴伷先下狱,上与宰相议其罪。张嘉贞请杖之,张说曰:“臣闻刑不上大夫,为其近于君,且所以养廉耻也。故士可杀不可辱。臣向巡北边,闻杖姜皎于朝堂。皎官登三品,亦有微功,有罪应死则死,应流则流,奈何轻加笞辱,以皁隶待之!姜皎事往,不可复追,伷先据状当流,岂可复蹈前失!”上深然之。嘉贞不悦,退谓说曰:“何论事之深也!”说曰:“宰相,时来则为之。若国之大臣皆可笞辱,但恐行及吾辈。吾此言非为伷先,乃为天下士君子也。”嘉贞无以应。

  十二月庚子,以十姓可汗阿史那怀道女为交河公主,嫁突骑施可汗苏禄。

  上将幸晋阳,因还长安。张说言于上曰:“汾阴睢上有汉家后土祠,其礼久废;陛下宜因巡幸修之,为农祈谷。”上从之。

  上女永穆公主将下嫁,敕资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谏曰:“武后惟太平一女,故资送特厚,卒以骄败,奈何为法!”上遽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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