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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永昌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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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永昌元年(公元689年) 春正月乙卯朔,大飨万象神宫,太后服衮冕,搢大圭,执镇圭为初献,皇帝为亚献,太子为终献。先诣昊天上帝座,次高祖、太宗、高宗,次魏国先王,次五方帝座。太后御则天门,赦天下,改元。丁巳,太后御明堂,受朝贺。戊午,布政于明堂,颁九条以训百官。己未,御明堂,飨群臣。 二月丁酉,尊魏忠孝王曰周忠孝太皇,妣曰忠孝太后,文水陵曰章德陵,咸阳陵曰明义陵。置崇先府官。戊戌,尊鲁公曰太原靖王,北平王曰赵肃恭王,金城王曰魏义康王,太原王曰周安成王。 三月甲子,张光辅守纳言。 壬申,太后问正字陈子昂当今为政之要。子昂退,上疏,以为:“宜缓刑崇德,息兵革,省赋役,抚慰宗室,各使自安。”辞婉意切,其论甚美,几三千言。 癸酉,以天官尚书武承嗣为纳言,张光辅守内史。 夏四月甲辰,杀辰州别驾汝南王炜、连州别驾鄱阳公諲等宗室十二人,徙其家于巂州。炜,恽之子;諲,元庆之子也。 己酉,杀天官侍郎蓝田邓玄挺。玄挺女为諲妻,又与炜善。諲谋迎中宗于庐陵,以问玄挺,炜又尝谓玄挺曰:“欲为急计,何如?”玄挺皆不应。故坐知反不告,同诛。 五月丙辰,命文昌右相韦待价为安息道行军大总管,击吐蕃。浪穹州蛮酋傍时昔等二十五部,先附吐蕃,至是来降;以傍时昔为浪穹州刺史,令统其众。 己巳,以僧怀义为新平军大总管,北讨突厥。行至紫河,不见虏,于单于台刻石纪功而还。 诸王之起兵也,贝州刺史纪王慎独不预谋,亦坐系狱;秋七月丁巳,槛车徙巴州,更姓虺氏,行及蒲州而卒。八男徐州刺史东平王续等,相继被诛,家徙岭南。 女东光县主楚媛,幼以孝谨称,适司议郎裴仲将,相敬如宾;姑有疾,亲尝药膳;接遇娣姒,皆得欢心。时宗室诸女皆以骄奢相尚,诮楚媛独俭素,曰:“所贵于富贵者,得适志也;今独守勤苦,将以何求?”楚媛曰:“幼而好礼,今而行之,非适志欤!观自古女子,皆以恭俭为美,纵侈为恶。辱亲是惧,何所求乎;富贵倘来之物,何足骄人!”众皆惭服。及慎凶问至,楚媛号恸,呕血数升;免丧,不御膏沐者垂二十年。 韦待价军至寅识迦河,与吐蕃战,大败。会大雪,粮运不继。待价既无将领之才,狼狈失据,士卒冻馁,死亡甚众,乃引军还。太后大怒,丙子,待价除名,流绣州,斩副大总管安西大都护阎温古。安西副都护唐休璟收其馀众,抚安西土,太后以休璟为西州都督。 戊寅,以王本立同凤阁鸾台三品。 徐敬业之败也,弟敬真流绣州,逃归,将奔突厥,过洛阳,洛州司马弓嗣业、洛阳令张嗣明资遣之;至定州,为吏所获,嗣业缢死。嗣明、敬真多引海内知识,云有异图,冀以免死;于是朝野之士为所连引坐死者甚众。嗣明诬内史张光辅,云“征豫州日,私论图谶、天文,阴怀两端。”八月甲申,光辅与敬真、嗣明等同诛,籍没其家。 乙未,秋官尚书太原张楚金、陕州刺史郭正一、凤阁侍郎元万顷、洛阳令魏元忠,并免死流岭南。楚金等皆为敬直所引,云与敬业通谋。临刑,太后使凤阁舍人王隐客驰骑传声赦之。声达于市,当刑者皆喜跃欢呼,宛转不已;元忠独安坐自如,或使之起,元忠曰:“虚实未知。”隐客至,又使起,元忠曰:“俟宣敕已。”既宣敕,乃徐起,舞蹈再拜,竟无忧喜之色。是日,阴云四塞,既释楚金等,天气晴霁。 九月壬子,以僧怀义为新平道行军大总管,将兵二十万以讨突厥骨笃禄。 初,高宗之世,周兴以河阳令召见,上欲加擢用,或奏以非清流,罢之。兴不知,数于明堂俟命。诸相皆无言,地官尚书、检校纳言魏玄同,时同平章事,谓之曰:“周明府可去矣。”兴以为玄同沮己,衔之。玄同素与裴炎善,时人以其终始不渝,谓之耐久朋。周兴奏诬玄同言:“太后老矣,不若奉嗣君为耐久。”太后怒,闰月甲午,赐死于家。监刑御史房济谓玄同曰:“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见,可以自直!”玄同叹曰:“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作告密人邪!”乃就死。又杀夏官侍郎崔詧于隐处。自馀内外大臣坐死及流贬甚众。 彭州长史刘易从亦为徐敬真所引;戊申,就州诛之。易从为人,仁孝忠谨,将刑于市,吏民怜其无辜,远近奔赴,竞解衣投地曰:“为长史求冥福。”有司平准,直十馀万。 周兴等诬右武卫大将军燕公黑齿常之谋反,征下狱。 冬十月戊午,常之缢死。 己未,杀宗室鄂州剌史嗣郑王璥等六人。庚申,嗣滕王修琦等六人免死,流岭南。 丁卯,春官尚书范履冰、凤阁侍郎邢文伟并同平章事。 己卯,诏太穆神皇后、文德圣皇后宜配皇地祇,忠孝太后从配。 右卫胄曹参军陈子昂上疏,以为:“周颂成、康,汉称文、景,皆以能措刑故也。今陛下之政,虽尽善矣,然太平之朝,上下乐化,不宜有乱臣贼子,日犯天诛。比者大狱增多,逆徒滋广,愚臣顽昧,初谓皆实,乃去月十五日,陛下特察系囚李珍等无罪,百僚庆悦,皆贺圣明,臣乃知亦有无罪之人挂于疏网者。陛下务在宽典,狱官务在急刑,以伤陛下之仁,以诬太平之政,臣窃恨之。又,九月二十一日敕免楚金等死,初有风雨,变为景云。臣闻阴惨者刑也,阳舒者德也;圣人法天,天亦助圣。天意如此,陛下岂可不承顺之哉!今又阴雨,臣恐过在狱官。凡系狱之囚,多在极法,道路之议,或是或非,陛下何不悉召见之,自诘其罪。罪有实者显示明刑,滥者严惩狱吏,使天下咸服,人知政刑,岂非至德克明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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