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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总章二年


  唐高宗总章二年(公元669年)

  春二月辛酉,以张文瓘为东台侍郎,以右肃机、检校太子中护谯人李敬玄为西台侍郎,并同东西台三品。先是同三品不入衔,至是始入衔。

  癸亥,以雍州长史卢承庆为司刑太常伯。承庆尝考内外官,有一官督运,遭风失米,承庆考之曰:“监运损粮,考中下。”其人容色自若,无言而退。承庆重期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既无喜容,亦无愧词。又改曰:“宠辱不惊,考中上。”

  三月丙戌,东台侍郎郝处俊同东、西台三品。

  丁亥,诏定明堂制度:其基八觚,其宇上圆,覆以清阳玉叶,其门墙阶级,窗棂楣柱,枊楶枅栱,皆法天地阴阳律历之数。诏下之后,众议犹未决,又会饥馑,竟不果立。

  夏四月己酉朔,上幸九成宫。

  高丽之民多离叛者,敕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留其贫弱者,使守安东。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丁未朔,诏以十月幸凉州。时陇右虚耗,议者多以为未宜游幸。上闻之,辛亥,御延福殿,召五品已上谓曰:“自古帝王,莫不巡守,故朕欲巡视远俗。若果为不可,何不面陈,而退有后言,何也?”自宰相以下莫敢对。详刑大夫来公敏独进曰:“巡守虽帝王常事,然高丽新平,馀寇尚多,西边经略,亦未息兵。陇右户口凋弊,銮舆所至,供亿百端,诚为未易。外间实有窃议,但明制已行,故群臣不敢陈论耳。”上善其言,为之罢西巡。未几,擢公敏为黄门侍郎。

  甲戌,改瀚海都护府为安北都护府。

  九月丁丑朔,诏徙吐谷浑部落就凉州南山。议者恐吐蕃侵暴,使不能自存,欲先发兵击吐蕃。右相阎立本以为去岁饥歉,未可兴师。议久不决,竟不果徙。

  庚寅,大风,海溢,漂永嘉、安固六千馀家。

  冬十月丁巳,车驾还京师。

  十一月丁亥,徙豫王旭轮为冀王,更名轮。

  司空、太子太师、英贞武公李勣寝疾,上悉召其子弟在外者,使归侍疾。上及太子所赐药,勣则饵之;子弟为之迎医,皆不听进,曰:“吾本山东田夫,遭值圣明,致位三公,年将八十,岂非命邪!修短有期,岂能复就医工求活!”一旦,忽谓其弟司卫少卿弼曰:“吾今日小愈,可共置酒为乐。”于是子孙悉集,酒阑,谓弼曰:“吾自度必不起,故欲与汝曹为别耳。汝曹勿悲泣,听我约束。我见房、杜平生勤苦,仅能立门户,遭不肖子,荡覆无馀。吾有此子孙,今悉付汝。葬毕,汝即迁入我堂,抚养孤幼,谨察视之。其有志气不伦,交游非类者,皆先挝杀,然后以闻。”自是不复更言。

  十二月戊申,薨。上闻之悲泣,葬日,幸未央宫,登楼望輀车恸哭。起冢象阴山、铁山、乌德鞬山,以旌其破突厥、薛延陀之功。

  勣为将,有谋善断;与人议事,从善如流。战胜则归功于下,所得金帛,悉散之将士,故人思致死,所向克捷。临事选将,必訾相其状貌丰厚者遣之。或问其故,勣曰:“薄命之人,不足与成功名。”闺门雍睦而严。其姊尝病,勣已为仆射,亲为之煮粥。风回,爇其须鬓。姊曰:“仆妾幸多,何自苦如是!”勣曰:“非为无人使令也,顾姊老,勣亦老,虽欲久为姊煮粥,其可得乎!”勣常谓人:“我年十二三时为亡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惬则杀人。十七八为佳贼,临陈乃杀之。二十为大将,用兵以救人死。”勣长子震早卒,震子敬业袭爵。

  时承平既久,选人益多,是岁,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与员外郎张仁祎,设长名姓历榜,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其后遂为永制,无能革之者。

  大略唐之选法,取人以身、言、书、判,计资量劳而拟官。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已注而唱,集众告之。然后类以为甲,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之,不当者驳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奉行,各给以符,谓之告身。兵部武选亦然。课试之法,以骑射及翘关、负米。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入等者得不限而授。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士人补授。凡居官以年为考,六品以下,四考为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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