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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光和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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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灵帝光和四年(公元181年) 春正月,初置騄骥厩丞,领受郡国调马。豪右辜榷,马一匹至二百万。 夏四月庚子,赦天下。 交趾乌浒蛮久为乱,牧守不能禁。交趾人梁龙等复反,攻破郡县。诏拜兰陵令会稽朱俊为交趾刺史,击斩梁龙,降者数万人,旬月尽定;以功封都亭侯,征为谏议大夫。 六月庚辰,雨雹如鸡子。 秋九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太尉刘宽免;卫尉许彧为太尉。 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 司徒杨赐罢。 冬十月,太常陈耽为司徒。 鲜卑寇幽、并二州。檀石槐死,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父而贪淫,后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杀之。其子骞曼尚幼,兄子魁头立。后骞曼长大,与魁头争国,众遂离散。魁头死,弟步度根立。 是岁,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著商贾服,从之饮宴为乐。又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绶。又驾四驴,帝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京师转相仿效,驴价遂与马齐。帝好为私稸,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中常侍吕强上疏谏曰:“天下之财,莫不生之阴阳,归之陛下,岂有公私!而今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藏,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容谄姑息,自此而进。旧典:选举委任三府,尚书受奏御而已;受试任用,责以成功,功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举劾,请下廷尉覆案虚实,行其罪罚。于是三公每有所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然犹有旷职废官,荒秽不治。今但任尚书,或有诏用,如是,三公得免选举之负,尚书亦复不坐,责赏无归,岂肯空自劳苦乎!”书奏,不省。 何皇后性强忌,后宫王美人生皇子协,后鸩杀美人。帝大怒,欲废后;诸中官固请,得止。 大长秋华容侯曹节卒;中常侍赵忠代领大长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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