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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建和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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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桓帝刘志(132~167),字意,生于蠡吾(今河北省博野县),汉章帝刘炟曾孙,河间孝王刘开之孙,蠡吾侯刘翼之子。东汉第十位皇帝,146~167年在位。葬于宣陵,谥孝桓皇帝。】 孝桓皇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 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戊午,赦天下。 三月,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 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为阜陵王。 六月,太尉胡广罢。光禄勋杜乔为太尉。自李固之废,内外丧气,群臣侧足而立,唯乔正色无所回桡,由是朝野皆倚望焉。 秋七月,渤海孝王鸿薨,无子;太后立帝弟蠡吾侯悝为渤海王,以奉鸿祀。 诏以定策功,益封梁冀万三千户,封冀弟不疑为颍阳侯,蒙为西平侯,冀子胤为襄邑侯,胡广为安乐侯,赵戒为厨亭侯,袁汤为安国侯。又封中常侍刘广等皆为列侯。杜乔谏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贤、赏罚为务。失国之主,其朝岂无贞干之臣,典诰之篇哉?患得贤不用其谋,韬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不审其理也。陛下自籓臣即位,天人属心,不急忠贤之礼而先左右之封,梁氏一门,宦者微孽,并带无功之绂,裂劳臣之土,其为乖滥,胡可胜言!夫有功不赏,为善失其望;奸回不诘,为恶肆其凶。故陈资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无劝。苟遂斯道,岂伊伤政为乱而已,丧身亡国,可不慎哉!”书奏,不省。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梁冀欲以厚礼迎之,杜乔据执旧典不听。冀属乔举汜宫为尚书,乔以宫为臧罪,不用。由是日忤于冀。九月丁卯,京师地震。乔以灾异策免。冬十月,以司徒赵戒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前太尉胡广为司空。 宦者唐衡、左悺共谮杜乔于帝曰:“陛下前当即位,乔与李固抗议,以为不堪奉汉宗祀。”帝亦怨之。十一月,清河刘文与南郡妖贼刘鲔交通,妄言:清河王当统天下,欲共立蒜。事觉,文等遂劫清河相谢暠曰:“当立王为天子,以暠为公。”暠骂之,文刺杀暠。于是捕文、鲔,诛之。有司劾奏蒜;坐贬爵为尉氏侯,徙桂阳,自杀。梁冀因诬李固、杜乔,云与文、鲔等交通,请逮按罪;太后素知乔忠,不许。冀遂收固下狱;门生渤海王调贯械上书,证固之枉,河内赵承等数十人亦要鈇锧诣阙通诉;太后诏赦之。及出狱,京师市里皆称万岁。冀闻之,大惊,畏固名德终为己害,乃更据奏前事。大将军长史吴祐伤固之枉,与冀争之。冀怒,不从。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祐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视天下人!”冀怒,起,入室;祐亦径去。固遂死于狱中;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乎!汉家衰微,从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广、戒得书悲惭,皆长叹流涕而已。冀使人胁杜乔曰:“早从宜,妻子可得全。”乔不肯。明日,冀遣骑至其门,不闻哭者,遂白太后收系之;亦死狱中。 冀暴固、乔尸于城北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尚未冠,左提章、钺,右秉鈇锧,诣厥上书,乞收固尸,不报;与南阳董班俱往临哭,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曰:“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诏书,欲干试有司乎!”亮曰:“义之所动,岂知性命,何为以死相惧邪!”太后闻之,皆赦不诛。杜乔故掾陈留杨匡,号泣星行,到雒阳,著故赤帻,托为夏门亭吏,守护尸丧,积十二日;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赦之。匡因诣厥上书,并乞李、杜二公骸骨,使得归葬,太后许之。匡送乔丧还家,葬讫,行服,遂与郭亮、董班皆隐匿,终身不仕。梁冀出吴祐为河间相,祐自免归,卒于家。冀以刘鲔之乱,思朱穆之言,于是请种暠为从事中郎,荐栾巴为议郎,举穆高第,为侍御史。 是岁,南单于兜楼储死,伊陵尸逐就单于车儿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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