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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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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 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韩歆免。歆好直言,无隐讳,帝每不能容。歆于上前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甚刚切,故坐免归田里。帝犹不释,复遣使宣诏责之;歆及子婴皆自杀。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众多不厌;帝乃追赐钱谷,以成礼葬之。 *** 臣光曰:昔高宗命说曰:“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夫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国家之福也。是以人君夙夜求之,唯惧弗得闻。惜乎,以光武之世而韩歆用直谏死,岂不为仁明之累哉! *** 丁未,有星孛于昴。 以汝南太守欧阳歙为大司徒。 匈奴寇钞日盛,州郡不能禁。二月,遣吴汉率马成、马武等北击匈奴,徙雁门、代郡、上谷吏民六万馀口置居庸、常山关以东,以避胡寇。匈奴左部遂复转居塞内,朝廷患之,增缘边兵,部数千人。 夏四月丁巳,封皇子辅为右翊公,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康为济南公,苍为东平公,延为淮阳公,荆为山阳公,衡为临淮公,焉为左翊公,京为琅邪公。癸丑,追谥兄縯为齐武公,兄仲为鲁哀公。帝感縯功业不就,抚育二子章、兴,恩爱甚笃。以其少贵,欲令亲吏事,使章试守平阴令,兴缑氏令。其后章迁梁郡太守,兴迁弘农太守。 帝以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乃诏下州郡检核。于是刺史、太守多为诈巧,苟以度田为名,聚民田中,并度庐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优饶豪右,侵刻赢弱。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奉街上得之”,帝怒。时东海公阳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东海公对。上由是益奇爱阳。遣谒者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为汝南太守,度田不实,赃罪千馀万,下狱。歙世授《尚书》,八世为博士,诸生守阙为歙求哀者千馀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礼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狱中。 十二月庚午,以关内侯戴涉为大司徒。卢芳自匈奴复入居高柳。是岁,骠骑大将军杜茂坐使军吏杀人,免。使扬武将军马成代茂,缮治障塞,十里一候,以备匈奴。使骑都尉张堪领杜茂营,击破匈奴于高柳。拜堪渔阳太守。堪视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劝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 安平侯盖延薨。 交趾麊泠县雒将女子征侧,甚雄勇,交趾太守苏定以法绳之,征侧忿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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