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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帝永光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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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帝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 春二月,赦天下。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夏六月甲戌,孝宣园东阙灾。 戊寅晦,日有食之。上于是召诸前言日变在周堪、张猛者责问,皆稽首谢;因下诏称堪之美,征诣行在所,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领尚书事;猛复为太中大夫、给事中。中书令石显管尚书,尚书五人皆其党也;堪希见得,常因显白事,事决显口。会堪疾喑,不能言而卒。显诬谮猛,令自杀于公车。 初,贡禹奏言:“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 秋七月戊子,罢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 冬十月乙丑,罢祖宗庙在郡国者。 诸陵分属三辅。以渭城寿陵亭部原上为初陵。诏勿置县邑及徙郡国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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