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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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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已上,遇亲王於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 太宗曰:“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 魏徵对曰:“汉、魏已来,亲王班皆次三公下。今三品并天子六尚书九卿,为王下马,王所不宜当也。求诸故事,则无可凭,行之於今,又乖国宪,理诚不可。” 帝曰:“国家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人之修短,不在老幼。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耶!” 徵又曰:“殷人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已降,立嫡必长,所以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为国家者,所宜深慎。”太宗遂可王珪之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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