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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乐之器


  兴隆笙,制以楠木,形如夹屏,上锐而面平,缕金雕镂枇杷、宝相、孔雀、竹木、云气,两旁侧立花板,居背三之一,中为虚柜,如笙之匏。上竖紫竹管九十,管端实以木莲苞。柜外出小橛十五,上竖小管,管端实以铜杏叶。下有座,狮象绕之,座上柜前立花板一,雕镂如背,板间出二皮风口,用则设朱漆小架于座前,系风囊于风口,囊面如琵琶,朱漆杂花,有柄,一人挼小管,一人鼓风囊,则簧自随调而鸣。中统间,回回国所进。以竹为簧,有声而无律。玉宸乐院判官郑秀乃考音律,分定清浊,增改如今制。其在殿上者,盾头两旁立刻木孔雀二,饰以真孔雀羽,中设机。每奏,工三人,一人鼓风囊,一人按律,一人运动其机,则孔雀飞舞应节。

  殿庭笙十,延祐间增制,不用孔雀。

  琵琶,制以木,曲首,长颈,四轸,颈有品,阔面,四弦,面饰杂花。

  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

  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有小槽,圆腹如半瓶榼,以皮为面,四弦,皮絣同一孤柱。

  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

  方响,制以铁,十六枚,悬于磬虡,小角槌二。廷中设,下施小交足几,黄罗销金衣。

  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

  头管,制以竹为管,卷芦叶为首,窍七。

  笙,制以匏为底,列管于上,管十三,簧如之。

  箜篌,制以木,阔腹,腹下施横木,而加轸二十四,柱头及首并加凤喙。

  云璈,制以铜,为小锣十三,同一木架,下有长柄,左手持,而右手以小槌击之。

  箫,制如笛,五孔。

  戏竹,制如籈,长二尺馀,上系流苏香囊,执而偃之,以止乐。

  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花,面绘复身龙,长竿二。廷中设,则有大木架,又有击挝高座。

  杖鼓,制以木为匡,细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

  札鼓,制如杖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

  和鼓,制如大鼓而小,左持而右击之。

  闉,制如筝而七弦,有柱,用竹轧之。

  羌笛,制如笛而长,三孔。

  拍板,制以木为板,以绳联之。

  水盏,制以铜,凡十有二,击以铁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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