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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州河


  济州河者,新开以通漕运也。

  世祖至元十七年七月,耿参政、阿里尚书奏:“为姚演言开河事,令阿合马与耆旧臣集议,以钞万锭为佣直,仍给粮食。”世祖从之。

  十八年九月,中书丞相火鲁火孙等奏:“姚总管等言,请免益都、淄莱、宁海三州一岁赋,入折佣直,以为开河之用。平章阿合马与诸老臣议,以为一岁民赋虽多,较之官给佣直,行之甚便。”遂从之。十月,火鲁火孙等奏:“阿八失所开河,经济州,而其地又有一河,傍有民田,开之甚便。臣等议,若开此河,阿八失所管一方屯田,宜移之他处,不阻水势。”世祖令移之。十二月,差奥鲁赤、刘都水及精算数者一人,给宣差印,往济州,定开河夫役,令大名、卫州新附军亦往助工。

  三十一年,御史台言:“胶、莱海道浅涩,不能行舟。”台官玉速帖木儿奏:“阿八失所开河,省遣牙亦速失来,谓漕船泛河则失少,泛海则损多。”既而漕臣囊加、万户孙伟又言:“漕海舟疾且便。”右丞麦术丁又奏:“斡奴兀奴凡三移文,言阿八失所开河,益少损多,不便转漕。水手军人二万,舟千艘,见闲不用,如得之,可岁漕百万石。昨奉旨,候忙古来共议,海道便,则阿八失河可废。今忙古已自海道运粮回,有一二南人自愿运粮万石,已许之。”囊加、孙万户复请用军验试海运,省院官暨众议:“阿八失河扬用水手五千、军五千、船千艘,畀扬州省教习漕运。今拟以此水手军人,就用平滦船,从利津海漕运。”世祖从之。

  阿八失所开河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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