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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里帖木儿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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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里帖木儿,阿鲁温氏。祖父累立战功,为西域大族。彻里帖木儿幼沉毅有大志,早备宿卫,擢中书直省舍人,遂拜监察御史。时右丞相帖木迭儿用事,生杀予夺皆出其意,道路侧目。彻里帖木儿抗言,历诋其奸,帖木迭儿欲中伤之。会山东水,盐课大损,除山东转运司副使。甫浃月,补其亏数皆足。转刑部尚书,京师豪右惮之,不敢犯法,而以非罪丽法者多所全脱。 天历二年,拜中书右丞,寻升中书平章政事,出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黄河清,有司以为瑞,请闻于朝。彻里帖木儿曰:“吾知为臣忠、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为瑞,余何益于治。”岁大饥,彻里帖木儿议赈之。其属以为必自县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后以闻。彻里帖木儿慨然曰:“民饥死者已众,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复累月,民存无几矣。此盖有司畏罪,将归怨于朝廷,吾不为也。”大发仓廪赈之,乃请专擅之罪。文宗闻而悦之,赐龙衣、上尊。 至顺元年,云南伯忽叛,以知行枢密院事总兵讨之。治军有纪律,所过秋毫无犯。贼平,赏赉甚厚,悉分赐将士,师旋,囊装惟巾栉而已。除留守上都。先是,上都官买商旅之货,其直不即酬给,以故商旅不得归,至有饥寒死者。彻里帖木儿为之请。有旨,出钞四百万贯偿之。迁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以严厉为政,部内肃然。寻召拜御史中丞,朝廷惮之,风纪大振。 至元元年,拜中书平章政事。首议罢科举,又欲损太庙四祭为一祭。监察御史吕思诚等列其罪状劾之,帝不允,诏彻里帖木儿仍出署事。时罢科举诏已书而未用宝,参政许有壬入争之。太师伯颜怒曰:“汝风台臣言彻里帖木儿邪?”有壬曰:“太师以彻里帖木儿宣力之故,擢置中书。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师而听有壬,岂有壬权重于太师耶?”伯颜意解。有壬乃曰:“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伯颜曰:“举子多以赃败,又有假蒙古、色目名者。”有壬曰:“科举未行之先,台中赃罚无算,岂尽出于举子?举子不可谓无过,较之于彼则少矣。”伯颜因曰:“举子中可任用者唯参政耳。”有壬曰:“若张梦臣、马伯庸、丁文苑辈皆可任大事。又如欧阳元功之文章,岂易及邪?”伯颜曰:“科举虽罢,士之欲求美衣美食者,皆能自向学,岂有不至大官者邪?”有壬曰:“所谓士者,初不以衣食为事,其事在治国平天下耳。”伯颜又曰:“今科举取人,实妨选法。”有壬曰:“古人有言,立贤无方。科举取士,岂不愈于通事、知印等出身者?今通事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二十五名,岁余四百五十六人。玉典赤、太医、控鹤,皆入流品。又路吏及任子其途非一。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二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太师试思之,科举于选法果相妨邪?”伯颜心然其言,然其议已定,不可中辍,乃为温言慰解之,且谓有壬为能言。有壬闻之曰:“能言何益于事!”彻里帖木儿时在座,曰:“参政坐,无多言也。”有壬曰:“太师谓我风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彻里帖木儿笑曰:“吾固未尝信此语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设有壬果风人言平章,则言之必中矣,岂止如此而已。”众皆笑而罢。翌日,崇天门宣诏,特令有壬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惧及祸,勉从之。治书侍御史普化诮有壬曰:“参政可谓过河拆桥者矣。”有壬以为大耻,遂移疾不出。 初,彻里帖木儿之在江浙也,会行科举,驿请考官,供张甚盛,心颇不平,故其入中书,以罢科举为第一事。先论学校贡士庄田租可给怯薛衣粮,动当国者,以发其机,至是遂论罢之。彻里帖木儿尝指斥武宗为那壁,那壁者,犹谓之彼也。又尝以妻弟阿鲁浑沙女为己女,冒请珠袍等物。于是台臣复劾其罪。而伯颜亦恶其忤己,欲斥之。诏贬彻里帖木儿于南安,人皆快之。久之,卒于贬所。 至正二十三年,监察御史野仙帖木儿等辩其罪,可依寒食国公追封王爵定谥,加功臣之号,事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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