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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智理威传


  立智理威,为裕宗东宫必阇赤,典文书。

  至元十八年,蜀初定,帝闵其地久受兵,百姓伤残,择近臣抚安之,以立智理威为嘉定路达鲁花赤。时方以辟田、均赋、弭盗、息讼诸事课守令,立智理威奉诏甚谨,民安之,使者交荐其能。会盗起云南,号数十万,声言欲寇成都。立智理威驰入告急,言辞恳切,继以泣涕。大臣疑其不然,帝曰:“云南朕所经理,未可忽也。”乃推食以劳之。又语立智理威曰:“南人生长乱离,岂不厌兵畏祸耶?御之乖方,保之不以其道,故为乱耳。其归以朕意告诸将,叛则讨之,服则舍之,毋多杀以伤生意,则人必定矣。”立智理威至蜀,宣布上旨。俄召为泉府卿,后迁刑部尚书。有小吏诬告漕臣刘献盗仓粟,宰相桑哥方事聚敛,众阿其意,锻炼枉服。立智理威曰:“刑部天下持平,今辇毂之下,漕臣以冤死,何以正四方乎?”即以实闻。以是忤丞相,出为江东道宣慰使。在官务兴学,诸生有俊秀者,拔而用之。为政严明,豪民猾吏,缩手不敢犯,然亦无所刑戮而治。

  元贞二年,迁四川行省参知政事。蜀有妇人杀夫者,系治数十人,加以箠楚,卒不得其实,立智理威至,尽按得之。

  大德三年,以参知政事为湖南宣慰使,继改荆湖。荆湖多弊政,而公田为甚。部内实无田,随民所输租取之,户无大小,皆出公田租,虽水旱不免。立智理威问民所不便凡十数事上于朝,而言公田尤切。朝议遣使理之。会有诏,凡官无公田者,始随俸给之,民力少苏。

  七年,再迁四川行省参知政事。

  八年,进左丞。云南王入朝,所在以驿骑纵猎。立智理威曰:“驿骑所以传命令,事非有急,且不得驰,况猎乎!”王惮,为之止猎。蜀人饥,亲劝分以赈之,所活甚众。有死无葬者,则以己钱买地使葬。且修宽政以抚其民,部内以治。

  十年,入朝,帝以白金对衣锡之,加资德大夫、湖广行省左丞。湖广岁织币上供,以省臣领工作,遣使买丝他郡,多为奸利,工官又为刻剥,故匠户日贫,造币益恶。立智理威不遣使,令工视贾人有藏丝者择买之,工不告病,岁省费数万贯。他郡推用之,皆便。

  至大三年,以疾卒于官,年五十七。初赠资德大夫、陕西行省右丞、上护军、宁夏郡公,谥忠惠。再赠推诚亮节崇德赞治功臣、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柱国、秦国公。

  子二人:长买讷,翰林学士承旨;次韩嘉讷,御史大夫。孙达理麻,内府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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