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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元年七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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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丁未朔,曾布以王斿事乞罢,不许。 戊申,三省、枢密院同呈泾原奏,降羌喝强山言,西人欲以今秋并兵寇一路,仍云更不与实,衮都宗托卜德言不攻城塞也,但觅便深入,杀掳人户。上深以为忧。众亦言,羌人如此即是得策。曾布曰:“泾原并边,人物富庶,若贼马入境,所获不赀,为中国害不细,此诚不可忽,当更详戒边臣,为备御之计。”上亦然之。再对,上又及泾原报,布曰:“适指挥极草草,朝廷当更别降丁宁约束备御条件。”上曰:“边人遭杀戮,皆无辜。”布曰:“不惟杀戮无辜,兼于国威亏损不细。”(约束条件,合是初五日所载者。) 己酉,诏以今年十一月十二日有事于南郊。 东上閤门使、勾当皇城司周宥再任。 诏:时气暑热,应在京工役,并给假三日。 又诏,学官岁一试。 泾原路经略司言:“收到部落子讹山等二十二人归汉。按讹化唱山乃妹勒都逋亲随得力背嵬,能率人归附,心甚明白,望特与补一殿侍名目。”从之。 泾原又奏,于没烟置二堡子。(布录己酉。) 熙河奏:遣王舜臣出界讨荡。(布录己酉。) 诏:刘混康茅山所居庵之旁,已营殿宇,可赐名元符观。 是日,御史蔡蹈上殿,曾布再对,因言蔡蹈曾向人说,密院人吏多不肃。臣谋谟德业无补朝廷,久妨贤路,臣所自知。若以密院职事言之,实不至有不整齐者。臣自备位以来,凡本院合用条格编类次序,无不全备明白,可以遵用,以至人吏行遣文字,有一字未安,亦臣亲笔刊改。至于边事,皆出臣等思虑,非人吏所能裁处,以此凡指挥之事,文字一一皆臣亲笔草定,虽送三省看详,其闲所增损者,百无一二。惟是昨探报王可权受赃事,皆是诈欺,悉已施行,今日见禁人吏,亦是因此干连彰露。其武臣与院吏饮食干请,乃是元祐六年事,今已七八年,非今日不肃。方今武德探报甚密,望更赐采察,若有不职,不敢逃责。上笑曰:“蹈云何?”布曰:“言人吏不肃。”上哂之而已。 庚戌,诏左司员外郎曾取与入内内侍一员,同共取索删修大礼令。(御集七月四日。) 辛亥,御史台言:“元丰官制朝参班序,有日参、六参、望参、朔参,已著为令。元祐五年改朔参官兼赴六参,有失先朝分别等差之意,请止依元丰仪令。”从之。 枢密院奏:虽已检会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指挥,令诸路帅臣多方讲议应敌方略,及内有道路险隘,可以控扼得贼马之处,各选差兵官以劲兵利器伏截守把,使贼不能深入,凡百先事措置,过为备御,尚虑诸州帅臣不切逐一丁宁约束,先事措置,临时致有阙误,须至再行检举前后所降朝旨,及合行画一约束事件下项。(四月二十二日指挥未见。)画一指挥七项: 一、应沿边有道路险隘,可以控扼贼马去处,多方博采众议,子细审之,本路兵将官某人可以当得某处,各分定地分,责委逐人伏截守把,仍各令指挥合要得力战斗部队将、使臣、军员等,并合要兵马器械,逐一相度应副,无令阙事。 一、兵将官使臣等分定险隘地分,各要把截得贼马不能深入近里钞掠人户。如遇贼马侵犯,虽见有小利可乘,不得辄有那动兵马,抛离守把去处。如因此致透漏贼马入本地分作过,并从军法施行。 一、泾原路山前、山后堡寨不少,及静边一带,最系人户庄园物业繁富之处,及德顺军等处,有自来不曾经贼马侵犯地分,除责委兵将官守把伏截外,尚虑不测透漏,深入近里,劫虏杀伤人畜财物,如至时,合先行回避,即仰更切相度稳当,密行告谕人户,暂将财物之类,取便般移于贼马不可到处,权暂回避;其人口、孳畜,亦尝作迁移回避贼马之计,无令缓急枉遭掳掠。仍选委城寨官令密切告谕,无令先事张皇行遣,致人户惊疑,及差人前去催促,却致骚扰人户。如密探得知,稍不依如此指挥,必定重行黜责。应陕西、河东其余路分管下有似此去处,亦仰详此指挥,相度施行。 一、逐路如有贼马并兵侵犯,除选委兵将官于要害险隘处守把伏截外,其余兵马仍相度分作头项,各于要害利便处驻札,务在持重。如遇贼马头重处,或见得闲隙有利可乘,即相度贼势厚薄,分头或并力前去掩击捍御。如辄敢逗遛观望,致失机会,并从军法施行。 一、选委有谋虑兵将官、统制、将佐,各据本路兵马多少,精选骑兵,分为部队,差使臣、将校管押,择利驻札。或分擘,或合力择便掩击;或俟惰归之时,即行追袭;或先于回路埋伏,等截邀击。其乘机应变,临时应接事件,并子细检详绍圣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所降朝旨施行。 一、遇贼马并兵侵犯,依准今来指挥,分擘兵将于险隘要便处把截驻札,务要捍御障蔽得蕃汉人户不至横被劫掳。及把截驻札、乘便邀击、追逐摧败贼众,其本路帅臣,不得广占得力将佐兵马,多于附近帅府处驻札,只为自保卫之计,致贼马于往来之际,猖獗自肆,无所忌惮。 一、贼马并兵一路,即仰各策应路分画时多差得力兵将前去应援,务要张大声势,足以沮挠贼计;或径趋贼马归路,扼其要害,邀击回归贼众;或径趋贼后老小孳畜、粮草辎重屯泊之处,痛行剿戮,使贼奔溃,自救不暇。其合牵制,即选择要害,可以捣虚获利之处,或于要害处进筑,又于有部族住坐处掩击讨荡,多方牵制贼势,使有回顾之患。如稍有逗遛观望,不切协力应援,及多方牵制,其帅臣合议根究策应牵制诣实出兵次第,重行窜黜。检举指挥九项: 一、应干捍守贼兵,及破贼方略,仰更切于本路有才略、熟边事将佐等画一讲议,务要临机应变,曾经筹划,不失准备,及伐谋出奇,决可取胜。 一、汉蕃士卒,常切训练,令事艺精熟,及才武出众,勇悍敢战之人,因事优加赏激,令人知有所分别,临时奋励向前用命;又足以激劝众人,各令向前习学事艺战斗,不致因循颓惰。 一、汉蕃兵将,常令教习战阵,出入次第,号令进退,务要严肃;及申明晓谕,令知军中纪律,免致缓急有误驱策。 一、应贼马来路有险隘之处,可以伏截邀击,或潜伏人马,出其左右,可以击其辎重老弱之类;或在并边屯聚人马未齐集闲,有可以掩击之势,亦仰常切讲究。务要令将佐各得通晓,缓急之际,易以驱策。 一、城寨守御人,须要知城上挂搭施放次第,仰于合守御处,逐一编排定合要人数,如阙人,即开具所阙人数,每于防伏之际,许于管下近里州军县镇壮城兵士内权暂抽差应副,仍优与添支钱米,候事宜息日遣还。 一、城寨使臣兵员,各令讲议城守次第,务要通晓习熟,无令仓卒措置乖方,致有误事。 一、应出战及守城器具,除见管外,有急阙之物,仰计会提刑司,依累降指挥,疾速添修了当。仍更于守御城寨内,多方广行修积大小癔石,准备使用,其余闲慢之物,不须一例制造,枉用工料。 一、汉蕃兵所养马,严切指挥将佐人员等,常切用心点检,勿令瘦损病弱,有误出人使唤。 一、粮草之类,除转运司计置外,更切公共擘画,及时籴买,广行收贮,及多方爱惜,无令枉有费用。 诏令诸路帅臣详此,检会先降及今来指挥,密切依应讲议措置施行,其该说不尽应干边防合准事待敌方略,并仰逐一精加措置,并各具已措置施行方略事件,画一开坐闻奏。(布录辛亥同呈,近报西人恐今秋并兵攻掠一路,其为画一守备之策,诏诸路帅遵守施行。章楶奏议有此画一,今取附此,十八日云云。) 环庆走马李兑言:本路进筑兴平城及之字平等处,皆地狭无水,瘠卤不便。诏孙路更切具利害以闻。(布录辛亥。) 壬子,河东路经略司言:修筑第九寨毕工,仍遇贼,战斗胜捷,并乞推恩。诏:修筑人等第赐银绢,其战胜人,并依格推赏。 大理寺言:“博易籴买纲运官物者,计已分依贸易官物法,强者计利并赃,以不持仗强盗论,罪至死者减一等,皆配二千里。二十贯,为首绞,杀伤人者,依本杀伤法。或徒党者,仍以财产给赏,依重法地分劫盗法。如知情、停藏、附载者,减罪人罪一等。以上罪至徒者,运载船车畜产并没官。其被盗之人速随近官司,即因被盗而受赃者,以凡盗论。博买官船钉板及随船所须之物,许人告,每获钉板等,估价不满一贯文,加五贯,至三十贯止。”从之。(新削。) 详定一司敕令所言,乞删去因强盗杀人者不用犯时不知律敕条。从之。(新削。) 又言:长举、顺政县津渡验察过往兵级,若透漏逃亡及下水船户附载,虽不知情者,各杖一百,并许人告,每名赏钱十贯;地分勾当人失觉察,减二等。从之。(新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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