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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元年(1078)正月


  春正月庚戌,诏河北转运司,令所在长吏躬祷名山灵祠。旱故也。

  壬子,命辅臣祈雨。

  魏国安仁保佑夫人张氏乞依赦封二代,从之。神宗乳母,熙宁八年二月,自崇国改封魏国。

  甲寅,右谏议大夫、提举崇禧观沈立卒。

  乙卯,集禧观使、镇南节度使、同平章事王安石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放朝辞。安石辞使相,乞以本官领宫观,屡诏不允,而安石辞不已,故有是命。

  交址郡王李乾德上表言:“伏蒙赐诏,从臣所请,自今复修职贡,已令安抚司各差人画定疆界,毋得辄侵犯。臣已奉诏遣人送方物,乞赐还广源、机榔等州县。”诏:“候进奉人到阙,别降疆事处分。”

  又诏河北路转运司检放水灾民户秋税欠负,展限输纳。

  又诏京西、淮南路转运司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祷雨雪。

  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言:“知虢州邓绾近复龙图阁待制,中外之论,皆谓绾在言路,肆为邪慝,阴连公府掾属,数为大臣乞恩,乞除大臣之子馆职,传笑四方,伤辱国体,近世处言职者未尝有也。陛下以绾操心颇僻,赋性奸回,论事荐人,不循分守,故斥逐之。今绾去位未几,亟还近职,缙绅藉藉,莫知所谓。盖苏颂夺职八年而后复谏议大夫,曾布五年而后得待制,绾何人,独此超越?乞追寝成命,以厌公论。”诏绾罢龙图阁待制,以本官充集贤院学士、知河阳。

  丁巳,诏国子监丞、主簿省一员。

  戊午,判太常寺、枢密直学士陈襄,崇政殿说书、同修起居注、太子中允、集贤校理黄履,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李清臣,秘书丞、集贤校理王存,详定郊庙奉祀礼文;太常寺主簿、秘书丞杨完,御史台主簿、著作佐郎何洵直,国子监直讲、密县令孙谔充检讨官。先是,手诏:“讲求郊庙奉祀礼文讹舛,宜令太常寺置局,仍遣定礼官数员,及许辟除官属,讨论历代沿革,以考得失。”故命襄等。五年四月十一日成书。熙宁十年十二月甲午,黄履云云。旧纪书:命官详定郊庙祝文。

  皇城使、达州刺史、入内副都知苏利涉为海州团练使。时利涉校年止当迁官,而诏以利涉逮事先朝藩邸,故特有是命。

  减并陈留捧日、天武第七军第一武骑带甲剩员,亳州第一龙卫带甲剩员,陈留第一,亳州第二,尉氏骁猛第二,南京雄威第八,咸平雄勇第二、第三,郓州第五,许州第六,管城第七,白马第八,总十三指挥,每军止各置一指挥,并以五百人为额,余数听额外收管。

  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乞封桩息钱,以备朝廷移用,如铸钱、盐井之类,与转运司钱相干者,并以熙宁九年为额,本司认数拨还之。

  己未,荆湖南路安抚使谢景温言:“奉诏相度转运司乞补徽、诚州溪峒蛮职名俸给事,臣详朱初平招抚杨光僭等各与官职请受,其归明地依旧住坐。缘杨族诸蛮顾恋巢穴,本亦不敢轻犯边境,昨既得官资请受,安土乐业,悉如故时,所以近上首领争出听命。比至初平等不带兵甲,亲入招安,遂生惊疑,已恐朝廷经画其地,故杨昌普等遮拥道路,杀害使臣,几成边患。今若修建城寨,留戍官兵,必以为朝廷利其土田,增置州县,人怀迁徙之忧,势疑事迫,必合而为奸。今近上首领既已受命,利于俸给,其余族类自不敢动,又已有关峡、武阳两寨控扼,更不须别作防守。若二三年间,恩信浃洽,使其向化之人转相劝谕,然后经制城寨,亦未为晚。所欲补杨晟坚巡防名目,缘晟坚号为桀黠,蛮人畏服。今忠顺之诚尚未可保,而遽补之职名,万一假朝廷之势,役属诸蛮,党类附从,非我之利,谓当如旧为便。其朱初平招纳之时,所差使勾当人杨晟胜等,或先率众通道,或招同类来归,委有勤效,未尝推恩,乃熙宁五年先归明见为衙职者总五十人,并乞依转运司所奏,等第推恩。三州、一镇,自未归明以前,每岁进奉总请券二千四百余缗。昨补逐人官职料钱、衣绢,岁计三千七百余缗,以进奉券钱折除外,岁不过给七百九十余缗。若依转运司所乞,续补杨晟胜等名目须给请受,缘逐人所给,祗是一卒之费,终其一身,以岁月较之,不过十余年尽矣。”诏如景温所奏,令转运司具合与杨晟胜名目、请受以闻。

  赐广济河辇运司上供米十万硕,付徐州淮阳军出籴,以赈水灾饥民。

  三司言:“建州熙宁六年买茶三十二万九千余斤,有粗恶茶剥纳钱三万六千余缗,当于园户及干系人名下理纳,虽淹岁月,以致破产未必能偿。乞计其直,令复准茶入官,以宽远民监催追扰之弊。”从之。本志有此,但改“熙宁六年”作“今岁”,则误也。

  提点南郊事务向宗儒乞自东壝门内布黄道至望燎位,下礼院详定,关报入式。从之。

  庚申,诏权御史中丞邓润甫、翰林学士许将与三司并都理欠司,同详定该赦合放欠负以闻。

  辛酉,诏:“川、广、福建路官在任替移,未出本路身亡,虽已请接送雇人钱,许差坐船一只。”

  又诏:“诸路州军阙雨雪或雨雪过多,委提举司月一申中书进呈,令司农寺注籍。”

  癸亥,诏自今学官非公筵不得豫妓乐会,从知永兴军吕公孺请也。

  判司农寺熊本言:“近诸路皆言甲头催税未便,今相度欲令诸路依元定役法钱数,雇募户长。如未有人应募,据税户多少,轮四等以上保丁催税,每都保毋得过五人,每人须催百户以上,量所催税多少,支给雇钱,共毋得过元雇户长钱数。依旧一税一替,愿再充者听。如有违犯,并依旧条内甲头减户长一等。”诏送司农寺相度以闻。置催税甲头,在熙宁八年闰四月乙巳。

  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兼秦凤路财用司,御批改“用”字作“利”字。改“用”作“利”,此据御集,其后却并作“用”字,不知何故,当考。熙宁十年十二月辛丑,已诏经制司兼秦凤,此又重出。

  遣西京左藏库副使元日宣两浙路,文思副使曹诏江南东路点阅团结诸军。

  降前知真定府、龙图阁直学士、吏部侍郎致仕韩贽一官,追其孙思纯将作监主簿告,通判郑渊、签书判官王钦臣各降一官,判官许章、推官刘处厚各冲替,司隶参军刘舜理以下三人勒停,北寨主杨充德以下三人除名编管,并不用赦降去官。坐牒易州捕盗,误以解子平为北界地,启其争疆之隙也。此事当考详。贽、新、旧传俱不载此。贽知真定府,乃治平二年。

  诏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李稷相度置场买茶,听商人于熙河路入钱及粮草,定价给引,指射请贩利害以闻。

  甲子,诏:“入内内侍省阙官,罢都知张茂则都大提举修闭澶州曹村决口。命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荣州防御使燕达为提举本所兵马总管,仍于北京差禁军二千人隶总管司。”

  诏:“权发遣夔州路转运副使董钺成资日升一任,留再任。仍自今夔州路转运使、副、判官、提举刑狱,如令再任者,并取裁与升任或减磨勘年。”

  审官东院言:“广南两路员阙,愿就之人少。欲乞水土恶弱处为一等,繁难处为一等,其余并为一等,令转运司保明申奏。”从之。

  司农寺言:“诸路命官、使臣,因军期亡殁,其子孙不该荫免者,本户役钱减放五年。”从之。

  诏免京东西路转运司年纪封桩钱粮。以本路言水灾阙乏故也。

  乙丑,遣官谢雨。

  诏:“自今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出职,与主事请受,为州钤辖。”

  权发遣三司使李承之言:“近年以来,朝廷宽假资格稍高之人,为其衰迟或不任事,未遽令休退,故置提举、管勾宫观之职,优与俸禄,以示始终恩意之厚。不立员数,而臣僚趋闲贪禄,冒昧无耻,或精神未衰,年齿方壮,便私避事,亦求此职。条制既宽,初未厘革,故今内外宫观约百余员,无纤芥职事,岁费廪食不下数万缗,臣窃惜之。乞今后在京宫观提举、提点、管勾官,共毋得过十五员,诸路倍之。如有除授,令依例待阙。所贵勤劳官守之人,有以区别,不虚费国用。”诏自今陈请宫观等差人,年六十以上听差,仍毋过两次。宫观限年及次数,墨本在二月辛亥,今从朱本移入此。

  诏以太皇太后圣体久未康平,其令开封府及诸路访众所见效口齿科,给装钱乘驿赴阙。

  又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根括冒耕地为官庄,限年半听民自陈,其方田更不施行。举贷止支钱,纳日计市直许以粮折纳,收息二分,愿纳钱者增一分。”熙宁七年三月六日,又元丰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可考。

  司农寺请令诸路依旧置牙司,从之。

  丁卯,诏提举永兴等路刑狱公事王孝先置狱泾州,根治摩丹当博事。能自陈,即免罪;若告得实者,与班行酬奨。事具二年五月乙未。

  成都府等路茶场司言:“应卖茶官如非其人,许本司选择,于事简处对移。如阙正官,即于得替待阙官内差权,或指名牒转运司差。”从之。

  枢密院言:“昨降阔闪弓样,令军器监依样打造。今一千三百六十张已了,九百三十张已了未桦,一万张未计料。”诏其已了并未桦两色内,共先次支二千张与提举教习马军所。元丰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手札。

  戊辰,录三班奉职刘通一子为三班借职。通随军攻讨山后生羌,充中军大部骑队战殁故也。后父昌祚言,通无子,以其弟逸之子维为后。诏授维官,为通嗣。

  诏秦凤等路转运副使、同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太常博士赵济候经画就绪,与除馆职。

  又诏司农寺:“应常平存留一半钱谷粜籴数目,每岁终类聚,于次年春季点校,仍开具逐路以闻。”

  赐度僧牒百,付京东路转运司,拨还徐州筑城、兴置木岸等所借常平钱。

  前司门郎中王伯瑜乞改京东、河北四路产盐场为市易盐务,官买于醦户,以售商人。诏都提举市易司召伯瑜审议。苏轼上韩绛书论此。轼时在密州,盖熙宁八年事,当考。伯瑜提举河北、京东盐税再任,在熙宁五年十二月。

  诏同提举荆湖北路常平等事、著作佐郎张琬冲替。坐越职言荆南张颉不当也。熙宁十年七月辛未,颉自荆南帅移广西漕,元祐元年七月己丑除户侍。苏辙论奏张琬所劾事,具注熙宁十年七月辛未颉移荆南时。张昪有子名琬,不知即是此人否。

  己巳,著作佐郎、权检详兵房文字范育复崇文院校书。

  诏河北路权停折纳。以经水灾,粮草贵也。

  刑部员外郎、知制诰熊本落知制诰,为屯田员外郎,分司西京,饶州居住。大理寺丞、权外都水监丞陈佑甫为颍州团练推官。权知都水监主簿、司农寺主簿、婺源县丞史邈追两官,与远小处合入差遣。权外都水监丞、主客郎中范子渊追一官,差遣依旧,并免勒停。权河北东路转运副使、金部员外郎陈知俭追一官、冲替。文彦博特放。大名府寇氏、临清、清平县干系官吏、并东流南岸都大司,并令提点刑狱司劾之。其运河置鰯,令都水监再柤度。本坐按视浚河不实,缘疏浚有河退地二万二千三百顷,而附会报不以实;法非因公事不得赴州郡酒食,而本违法赴彦博会。子渊所称河退地虽实,而以二年数误并为一年奏上。佑甫、邈、知俭皆附会失实,故有是命。浚川杷仅同儿戏,子渊所陈固多妄,然邈初劝本先行河决利害,乃见彦博,而本言彦博三朝旧臣,小利害安能动摇,又修私敬于彦博。子渊具以告,故上不直本也。朱史削去“浚川杷同儿戏”及“上不直本”等语,专以元断案修定,新本已复存之。元断案固不可隐落,而墨史所书乃实事也。九年十二月癸未,始命本相视。旧纪书:熊本按堤浚河,附会失实,落知制诰,分司西京。新纪不书。邓润甫作熊本神道碑云:会中贵人程昉欲于卫州西南凿堤引河通江、淮,都水丞范子渊建疏浚司,以铁龙爪疏黄河,谓可以回夺河势,欲会退滩地为疏浚功。事下河北安抚司,帅臣文潞公言小臣兴功罔利,皆非实。诏公覆视,公还奏:“昉云六堤引河非是,疏浚计功皆妄,愿先罢提举司。”已而谏官论公尝以议事会食大名府,非法。坐降屯田员外郎、分司西京,然亦废漕河,罢疏浚司。碑蔡卞书。彭汝砺作本墓铭云:会中贵程昉欲作运河通江、淮,都水丞范子渊以铁龙爪疏河,谓可以回大河之势,而会退滩地为疏浚功。文潞公判大名府,言小臣兴功罔利欺上,皆非实。公被命覆视,将行,执政复以利害啖公,公哂之。既至,具得欺罔状,还奏乞先罢都大提举司。浸与时龃龉,公论之益急,言者遂斥公尝以议事会食大名,非法,坐降屯田员外郎、分司西京。未几,运河塞,疏浚司亦罢。

  庚午,诏屯田郎中、前知洺州万赜除落差替,令河北西路提点刑狱韩宗道具析体量赜违慢诏条不实因依以闻,初,宗道奏赜奉行条法有违,而赜自列辨正,朝廷知其无罪也。其后,宗道以体量不当,罚铜十斤。十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北宪司言赜不堪治洺,却不载差替指挥。

  辛未,命度支员外郎、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安焘假左谏议大夫、史馆修撰,为高丽国信使,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知太常礼院林希假右正言、直昭文馆副之。先是,权知高丽国王王徽比年遣使朝贡,上嘉其勤诚,待遇良厚,故遣焘等使其国。九月二十一日,回至明州。旧纪但书遣官,新纪乃出安焘姓名。

  诏河北东路缘边军留粮三年,余州军留二年支遣外,其余听依市直量减价粜,毋损元价。其钱封桩,候岁丰籴入元数。

  诏成都府路转运司,劾成都府官司越职受理茶场司事者,茶园户等如有罪,亦劾之;已决者具析以闻。以李稷言,知成都府刘庠受名山知县杨少逸越诉事,不可提举茶场司故也。初,少逸因民讼,以状白庠,愿闻于朝,督茶吏路玠盗传邮而藏之。庠具奏其事,且言榷茶害远方,请重黜玠。而稷方主玠,论庠越职,故有是诏。此据吕陶志庠墓。

  三司乞量增在京酒行曲钱,于年额减曲三十万斤,遇闰年增造万斤均给。从之。

  熙河路经略司张诜乞下监司收捕游边人传押归本贯,诏经略司发遣,许人告,赏钱百千,犯者不用荫,官员具案闻奏。

  壬申,光禄卿、知潞州史照再任,照考课为河东第一故也。

  诏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与高丽国信使、副同详定一行仪物。

  上批:“故赠康王宗朴,先帝近亲,其子仲容、仲壬候服阕各迁一官,女二人与县主,后毋得援以为例。”

  癸酉,司农寺言,淮南东路提举司乞本路县并用乡村民户物产实直钱数,敷出役钱。从之。

  复桂州修仁镇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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