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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七年十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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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诏成都府路茶本钱令转运司应副,如不足,即借兑提举司坊场剩钱;又不足,即借常平钱,令司农寺拘辖拨还。 诏开封府界诸县灾伤,权住聚教保甲一年。 司农寺乞废户长、坊正,其州县坊郭税赋、苗役钱,以邻近主户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轮置甲头催纳,一税一替,逐甲置牌籍姓名,于替日自相交割,县毋得勾呼;衙集役使,除许催科外,毋得别承文字,违者许人告,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从之。八年闰四月乙巳、甲寅可考。 诏中书、枢密院案河北被灾至甚州军文武官职事,要切不可阙人管勾外,余相度裁省。 又诏淮南发运司,岁岁于两浙所买紬绢,许自来年以后,于出产州军置场和买,或预给价钱,毋得抑配民户。 上批:“宗室见补外官者,皆非近制所当出之人,宜依令宴例,仍旧与南郊赏给。” 诏义勇正身不许应募充刺,已应募者召人对替。 苏州人初士尧言,曹孝立乞修围本州五县田岸,有害无利,乞诸县修三等田岸,于春冬分两番修筑。诏转运司相度利害以闻。其后,转运副使张靓按孝立所议果非便,其总役检计官魏谔等并劾之。孝立,初见五年十一月。 癸未,河北西路转运司言:“自去秋至今年夏雨,蠲税及亏欠课利七十五万缗。已奉朝旨,令三司指挥提举河北籴便粮草李直躬辄移沿边钞与西路,令商人入中粮二十万石,及赐内藏库钱十万缗。缘本路连岁灾歉,乞更赐钱三十万缗资助经费,严约束东路依元定通融年额钱帛应副。”诏赐发运司市易务收管钱二十万缗。 乙酉,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江淮发运副使公事张颉升一任。时颉以秋运奏计至京,上令具罗拯、薛向等推恩例进呈。旧例,发运副使理三司副使资序者,除天章阁待制,时颉方权发遣,又理通判资序故也。上批:“今岁江、淮上供粮实至京师者,比元额不及三分之一。近又诸路屯兵归仓,计增廪给不少,不预处置,虑耗岁额,或致阙乏。宜督张颉奏事讫,速还本任,计置来年元额。”张颉附传云:为发运副使,诣阙奏事,六路财利蕃息,颉不自言,神考问其意,对以“不敢用是希赏,具数奏上,乞付中书,以避臣下私有贡献之嫌”。诏从之。按上批“今岁上供比元额不及三分之一”,则附传所称财利蕃息,恐饰说也,今不取。 诏管军臣僚毋得通婚,如未管军前已为亲属者,自陈。 丙戌,诏三司借上供粮十万石与淮南西路提举常平司,准备出粜或借支用。 上批:“王安石生日,可差入内东头供奉官冯宗道依在外使相例取赐。”盖特恩也。熙宁六年,王荆公初罢相,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学士知金陵,荐吕惠卿为参政而去。既而吕得君怙权,虑荆公复进,因郊礼进荆公为节度使、平章事。方进见,上察见其情,遽问曰:“王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复官?”惠卿无以对。明年,复召荆公秉政,而王、吕益相失矣。此据魏泰东轩录,因安石依使相例,且附此。泰所闻或未必然,当考。 诏大小使臣出官,自今武举使臣更不试策,其乞试弓马,比元试增斗力方许试。 增桥道、清塞、雄胜指挥料钱满三百。 己丑,三司言:“知熙州王韶乞依沿边和籴例,以一分见钱、九分西钞,别定价,募蕃客中卖给钞,应副籴粮。”从之。 庚寅,诏左班殿直、雄州归信容城县尉臧景到任以来,用心悉力,职事干办,可除閤门祗候,就差知雄州归信、容城县。景,前已见。 诏:“自今大使臣任路分都监、知州军以上合降差遣者,除横行使副以上及降州钤辖之类审官无阙者,并令枢密院量情罪差注;余并量所坐轻重取旨,与本院差遣,或送审官西院。其小使臣特旨责降者,准此。” 三司使章惇乞借内藏库钱五百万缗,令市易司选能干之人,分往四路入中算请盐引及乘贱计置籴买。诏借二百万缗。 知桂州刘彝言:“邕州溪洞积年水旱,所欠税米等乞援赦除放。”从之。 辛卯,直舍人院、同管勾国子监李定兼权判司农寺。 壬辰,中书条例司乞五路弓箭手、寨户,除防拓、巡警及缓急边事许一面差拨外,若修城池或和雇夫、马、牛、驴,即申经略、安抚、钤辖司指挥。如敢别差倩及科配、和雇不以正身家人,并科违制之罪,虽经赦降去官不原。委按察官觉察,及立赏许人告。从之。其夔州路义军、广南枪手、土丁、峒丁,湖南弩手、福建乡丁枪手,准此。 诏义勇、保甲令三路提举官详定教阅武艺陈队法。 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蔡确言:“夏田灾伤十分,乞免来年春夫。”从之。 权淮南发运副使张颉乞今后使副只于真州本司连书发遣,遇春运拥并,即轮一员至扬、楚、泗州以来提举催促,部押末运,入京奏事。从之。 诏应教阅诸军人员,有能部辖士卒,比诸军最整齐,或尝经驱使,见其干办有胆略,堪统领陈队者,在京委殿前、马步军司,在外委都副总管、安抚、钤辖、知州、路分都监保举司奏,枢密院类聚注籍;遇须人驱策,以举主多者取旨勾抽、验问录用。 癸巳,天章阁待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缜权知开封府,工部郎中、直集贤院、新知邢州范纯仁直龙图阁、权发遣庆州。纯仁过阙入觐,上见之甚喜,曰:“卿父在庆州甚有威名,卿今继之,可谓世职也。”纯仁顿首谢曰:“臣不肖,何足以继先臣,但以陛下过听,误使承乏耳。”上问曰:“卿兵法必精?”对曰:“臣素儒家,未尝学兵法。”又问:“卿纵不学兵法,卿久随侍在陕西,必亦详熟边事?”对曰:“臣随侍时年幼,并不复记忆,兼今日事体与昔时不同。”纯仁度必有以开边之说误上者,因进言:“臣不才,陛下若使修缮城垒,爱养百姓,臣策疲驽不敢有辞。若使臣开拓封疆,侵攘夷狄,非臣所长,愿别择才帅。”上谕曰:“以卿之才,何所不能,但不肯为朕悉心耳。”对曰:“臣子之于君父,若有可展报效处,杀身不避,岂有不尽心力邪?但陛下所责,非臣所长,不敢面谩欺罔以对。”纯仁辞益坚,上卒不许。 诏赐淮南路常平米二万石下淮南西路提举司,易饥民所撅蝗种;又赐五万石下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司,赈济流民,许出粜,仍先于常平仓拨见钱赈济,粗色粮听给价钱。 枢密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孙永降授龙图阁直学士,罢知开封府。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言永体问纳免行钱利害不当也。 是月,上以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及置陈形势等,遣近侍李宪付鄜延帅赵卨,俾讲求推及诸路。诏卨曰:“陈法之详,已令宪面谕,今所图止是一小陈,卿其从容析问,宪必一一有说。然置陈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继又诏卨曰:“近令李宪赍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付卿,同详议施行可否,及因以团立将兵,更置陈法。想卿必已深悉朝廷经画之意,如日近可以了当,宜令李宪赍赴阙。” 于是,卨奏: 臣伏详置陈之法,以结队为先。按李靖法,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余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即充五十,并相依陈。凡诸队头与贼相杀,左右傔旗急进相救;若左右傔旗被贼缠绕,以次行人进前相救;其进救人又被贼缠绕,以次后行人急须进救。其前行人被贼,后行人不救者,押官、队头即斩之。今圣制: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小队合三人为之,亦择心意相得者。又选壮勇善枪者一人为旗头,令自择如己艺、心相得者二人为左右傔;次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凡队内一人用命,二人应援;小队用命,中队应援;中队用命,大队应援;大队用命,小队应援。如逗挠观望不即赴救,致有陷失者,本队委拥队军校,次队委本辖队将,审观不救所由,斩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自受敌,体被重创,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说虽与古同,而用法尤为精密。此盖陛下天锡勇智,不待学而能也。 然而议者谓四十五人而一长,不若五人而一长之密。且以五人而一长,即五十人而十长也,推之于百千万,则为长者多而统制不一也。至如周制:五人为伍,属之比长;五伍为两,属之闾胥;四两为卒,属之族师;五卒为旅,属之党正;五旅为师,属之州长;五师为军,属之命卿。此犹今之军制,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自厢都指挥使而下,各有节级,有员品,亦昔之比长、闾胥、族师、党正之任也。议者谓什伍之制,于都法为便,然都法恐非临陈对敌决胜之术也。况八陈之法,久失其传,圣制焕然一新,稽之前闻,若合符节。盖法制一定,易以致人。敌好击虚,吾以虚形之;敌好背实,吾以实形之。然而所击者非其虚,所背者非其实,故逸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此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臣误蒙训谕,蚤暮以思,偶有所见,不敢不尽。此据兵志第四卷十月事附见,当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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