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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三年二月


  二月乙酉朔,白虹贯日。

  殿中丞苏轼直史馆。上在藩邸闻轼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便授知制诰。韩琦曰:“苏轼,远大之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词。今骤用之,恐天下之士未必皆以为然,适足累之也。”上曰:“知制诰既未可与,修起居注可乎?”琦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授,不若于馆阁中择近上帖职与之,且近例当召试。”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试。如苏轼有不能耶?”琦言“不可”,乃试而命之。他日,欧阳修具以告轼,轼曰:“韩公待轼之意,乃古所谓君子爱人以德者也。”

  庚寅,从知开封府沈遘之请,增置判官一员,以祠部员外郎、秘阁校理孙坦为之,专管勾使院诸案公事。开封府推、判官各二人,日力所给,两军狱讼而已。诸案多留滞为奸,及增置,人皆便焉。坦因条画纲目凡四十九事为后法。坦,开封人也。

  丙申,知制诰韩维言:“准敕举御史,缘臣近累奏乞追复吕诲等,所有举御史敕未敢授。”诏閤门纳敕中书。

  乙巳,颍王府翊善邵亢奏:“皇子颍王,天质早茂,婣媾及期。方陛下即位之初,而元嗣克家之日,推之于礼,莫重于斯。臣伏见国朝亲王聘纳,虽开宝通礼具有旧仪,而因循未尝施行,至有敲门羊酒、镇柜钱银,乃里巷常谈,盖荐绅所不道,行于圣朝,窃所未安。欲乞下太常礼院博考旧典,修撰颍王聘纳仪范,其故事非礼者,悉罢之。”诏礼院详定。礼院奏:“开宝通礼亲王纳妃,有纳采、问名、纳吉、纳成、请期、亲迎、同牢之礼,国朝未尝用,今检到国朝会要皇亲婚会礼物数,请如会要故事。”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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