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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三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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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庚午朔,降知汝州李寿朋知荆门军,同提点京西刑狱石用休知威胜军。时侍御史朱处约奉使过汝州,言京西岁饥,寿朋令郡人献材木,修廨宇亭榭,重为劳扰,下提刑司体量而不以实,故并责之。 辛未,录故给事中、集贤院学士孙仅孙授为太庙斋郎。枢密使韩琦言仅太宗朝第一人及第,今其后无禄仕者,故特恤之。 壬申,管勾国子监吴中复言:“旧制,每遇科场,即补试广文馆监生。近诏间岁贡举,须前一年补试。比至科场,多就京师私买监牒,易名就试,及旋冒畿内户贯,以图进取,非所以待远方孤寒之意。请自今遇科场,补试监生如故,仍以四百五十人为额。”从之。寻又增一百五十人。又增一百五十人,乃六月丙寅,今并书。 癸酉,右正言吴及言:“太宗朝尝给三司判官御前印纸历子,令批书课绩。今其制虽存,而无考校之法。请自今岁终按功过而升黜之。”诏以及所言录示三司使张方平。 辛巳,福建转运使刘立德知婺州,谏官陈旭言其年老不任事也。 壬午,以故西蕃恩州团练使磨毡角子瞎撒欺丁为顺州刺史。磨毡角居宗哥城。既死,所部立其子。母李氏惧孤弱不能守,乃献皮帛,入库廪文籍于唃厮啰,因受之。本传:磨毡角初补严团,后以恩团卒。按实录,宝元二年四月,初授顺团,与本传不同,今从实录。磨毡角居宗哥城,其详见景祐三年末。高永年陇右日录云磨毡角死,无子,遂绝。盖不知有瞎撒欺丁也。或因瞎撒欺丁微弱不能自立,谓之绝则可,然非无子也,今不取。 初,盐铁副使郭申锡受诏行河,与河北都转运使李参论议不相中,讼参于朝曰:“参繇吕公弼荐,迁谏议大夫为侥幸;参转谏议大夫在元年十一月乙巳。又遣小吏高守忠赍河图属宰相文彦博。”御史张伯玉,亦奏参朋邪结托有状。以事连宰相,乃诏天章阁待制卢士宗、右司谏吴中复推劾,而申锡、伯玉皆不实。伯玉以风闻免劾。 乙酉,诏曰:“朕常患民之好争,而风俗渐靡于薄也,思有以革正之。非吾士大夫躬率以义,而导之于善,则何以哉?申锡官职事守,不为轻矣,宜遴所举,以道吾民者。而与参相决河,议论之异,遂成私忿,章奏屡上,辨诉纷然,敢为诋欺,处之自若,以至兴狱,置对逾旬,参验所陈,一无实者。士人之行,乃至是乎!使吾细民,何所视效?其降申锡知滁州,牓于朝堂。”申锡寻改知濠州。卢士宗附传,墨本载士宗言参与申锡,皆朝廷委任者,虽有罪,第可移文,不宜追摄。朱本已削去,今不取。李参附传云:自河决横垄,迫近北都,因治金堤,岁兴夫二十万。参度堤已完,请辍一年,省夫十二万。按参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省夫十二万是何年,当考。刘挚作郭申锡墓志云:嘉祐二年修六塔河,与河北转运使李参典其事。初,皇祐中议开六塔,使河东行,申锡言其非是,后果不成,东北被其患。至是议塞,而参意异,诏罢参。申锡因疏参他过,坐知濠州。按参未尝罢河北转运使,明年八月乃改知澶州,不知挚何故如此谬误?今不取。苏轼代张方平作赵概神道碑云:李参为河北转运使,职事办治,进秩二等,且官其一子。郭申锡为谏官,争之曰:“参职事所当办,无功不可赏。”上怒,欲罪申锡,概言:“陛下始面谕申锡,毋面从吾过。今黜之,何以示天下!”按申锡此时不为谏官,参转谏议大夫在嘉祐元年十一月;以司封郎中迁少府监,为河北转运使,在元年八月。自八月至十一月,才四月尔,所云“职事办治”,亦未详,恐皆谬误,今不取。 诏宗正寺自今白身人娶宗室女,须三代有官,或父祖曾任升朝官而告敕见存者,仍召京朝官委保之;其在任者,三代虽不尽有官亦听。 甲午,契丹遣林牙归德节度使耶律嗣臣、右谏议大夫刘伸,来献其国母遗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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