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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八年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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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戊戌,资政殿大学士、户部侍郎、知并州郑戬加吏部侍郎,留再任,寻改宣徽北院使、检校太保、判并州。 初,契丹与元昊方交兵,边奏互上,独戬未尝以闻。诏遣使问其故,戬对异域相攻,中国不足忧也。麟、府间有弃城曰草城,戬募土人为弓箭手,计口给田。自河东行铁钱,山多炭铁,鼓铸利厚,重辟不能止,戬乃请以三当一。令既下,兵民相煽动,数十人邀走马承受诉,承受中贵人,不能遏。又群噪州门,守门者拒不得入。兵马都监孙惟忠虑变起,使人衣甲而持兵,判官张伯玉谓曰:“此法乱,非百姓乱也,若纵兵杀一人,则事不可平矣。”戬闻,悉召至庭下,推首谋者数十人,黥隶他州。张茂实传云:茂实为并代部署,河东更铁钱法,人情扰惑,兵相率至帅府欲诉,闭门不纳。是日几乱。茂实策马从数卒往谕之,皆散还营。按郑戬传则戬悉召至府庭,与茂实传不同,今止从戬传。 诏河北水灾,其令州县募饥民为军。 己亥,右领军卫大将军、果州团练使、知寿州张亢为将作监、知和州,陕西转运使言亢所易库银非自入,故稍复迁之。 癸卯,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周沆为直史馆、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仍诏沆位提点刑狱之上,若转运使即以官叙之。先是,北军戍湖南山溪者,有再期乃代去,多死瘴疠,沆奏请皆以期年为断,诏可。(叙位乃八月癸巳,今并书。戍以期年为断,据本传附见。) 甲辰,诏河北四路安抚司,凡移用军粮钱帛,并牒报转运司。 辛亥,分遣内侍诣河北、陕西、河东、京东西、淮南六路募民献薪刍,授以官。 癸丑,赐黄河役卒缗钱。 甲寅,命河北都转运使、户部郎中、天章阁待制施昌言都大管勾澶州修河事,四方馆使、荣州刺史、知澶州王德基同都大管勾;通判澶州、屯田员外郎张谔,国子博士张士程同管勾修迭河口。 卫州言大雨,水入城,诸军出城走避,今数日绝食,已借支七月粮而军食未继,望特蠲除,从之。 丙辰,命马军副都指挥使、武安留后郭承佑为澶州修河部署。戊午,加建武节度使。庚申,即以承佑权知澶州,寻又加殿前副都指挥使。迁殿副乃是月癸未,今并书。 辛酉,权发遣户部判官、屯田员外郎燕度同知澶州、兼管勾修河事。 甲子,命翰林学士宋祁、入内都知张永和往商胡埽视决河及覆计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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