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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六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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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庚戌朔,降御前札子下夏安期等,比令与陕西诸路经略安抚司议减节边费,其务悉心经画,以成朝廷悠久之利。 诏判大名府夏竦与转运使、提点刑狱司铨审诸路帅臣及诸州长吏之不任职事者以闻,其裨佐令主帅各举所部能者代之。 癸丑,诏监察御史唐询更不赴庐州。询,肃子也。初,吴育在翰林,荐询为御史,未至,丧母。服除,育方参政,而宰相贾昌朝与询亦有亲,育数为昌朝言询用故事当罢,昌朝不得已,以询知庐州,时四月乙卯也。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辞,而询独许入见。中丞张方平因奏询材质美茂,宜留备言职,诏许之,育争不能得。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方平留询,且谮育,世皆以为昌朝意云。方平希昌朝意,据方平传。 丙辰,命度支判官、侍御史仲简往陕西和市军储。 丁巳,流星出营室南,大如杯,其光烛地,隐然有声,北行至王良没。占曰兵出。 辛酉,诏河东经略使郑戬裁减本道边费以闻。 又诏三司、开封府、御史台,凡大辟囚将决,而狱吏敢饮以毒药及诸非理豫致死者,听人告论之,赏钱十万。 河北安抚使夏竦言,奉诏相度界河约束,请自今北界人无故南渡者,并捕送契丹,其打鱼为风涛所漂,即令自还,从之。 壬戌,诏枢密院,凡臣僚应诏敕奏举使臣,其令三班院籍记姓名,俟岁终录一本进内。 癸亥,帝谓辅臣曰:“比有上言星变者,且国家虽无天异,亦当修警,况因谪见乎!夫天之谴告人君,使惧而修德,亦犹人君知臣下之过,先示戒敕,使得自新,则不陷于咎恶也。”贾昌朝等皆引咎再拜。 丙寅,诏开封府久旱,民多暍死,其令京城去官井远处益开井。于是八厢凡开井三百九十。 丁卯,东染院使向绶削官除名,编管潭州。初,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于监司,因造狱以危法中之,中立遂自经。绶,故相敏中孙,贾昌朝阴右之,知审刑院高君讷希昌朝意,欲从轻坐,吴育争曰:“不杀绶,示天下无法。”卒减死一等流南方。 戊辰,诏广南西路诸州接连交趾,控制夷落,其令转运使察长吏罢老不任事者以闻。 辛未,知益州文彦博言,益、彭、卭、蜀、汉五州,非用马之地,而逐州共屯马军凡二千余人,请皆易以步军,诏易三之一。 壬申,诏河北教阅诸军,并用祖宗旧定阵法,其后来所易阵图,亦令主将闲习之。时判相州王德用言河北所教阵法已熟而辄易之,恐难以应敌也。德用本传乃云:乞不出阵图,与此不同,当考。 甲戌,赐黄河役卒衫袴。 乙亥,诏自今皇族之丧,皆官为制服。初,谏官李京言,皇叔德文卒,而在宫缌麻以上亲并不给服,盖因近岁减省致此,甚非厚亲饰哀之道。下太常礼院议而复给之。 河东经略使郑戬言:“本路义勇乡兵,昨因明镐建议,遇边事有急,即勾集之。经今二年,未尝教阅,恐武技惰废,欲令每岁九月农隙,约多少分番于本县先习勒半月,上州亦如之。”从之。 高阳关路都钤辖、入内押班杨怀敏兼管勾缘边安抚司事。此据百官表乃乙亥日事,实录无之。 丙子,封左龙武大将军、池州团练使承显为康国公,德文长子也。 上封者言,教阅诸军,方盛夏蒸润,而挽习弓弩非便,请自今夏三月唯试鎗刀,从之。 参知政事吴育与宰相贾昌朝不相能,监察御史唐询既怨育,遂希昌朝意上奏曰: 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茂材异等科,由汉涉唐,皆不常置。若天见灾异,政有阙失,则诏在位荐之。本朝稽用旧文,讫真宗世,三建此科。陛下即位,增科为六,令两省若少卿、监以上奏举。后又止用贤良、茂材二科,随进士科设之,近年率不用保任之官,皆自名科目。且贤良方正、茂材异等名号至美,使举而为之,犹曰近古,即自颛其美,顾所未闻。又有经亲试前集有司,而所出论目,悉用经史名数,及对诏策,不过条列义例,稽合注解,主于强记博闻、虚词泛说而已。若辅国体,陈治道,则未见其有补也。初应诏才数人,后乃至十余人,今殆至三十余人。一中此科,曾未累岁,悉至显官。虽非其人,例不可抑。况直言极谏,非当无事而求,茂材异等,岂谓循常之选,其弊若此,固宜图之。 今条上两汉故事,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封五年,以名臣文武欲尽,诏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者。凡五十四年,一举贤良,一举茂材。孝昭始元五年,诏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孝宣地节三年,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元康四年遣大中大夫疆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察吏治得失,举茂材异伦之士。凡二十五年,二举贤良,一举茂材。其后孝元初元二年地震,永光二年日蚀;成帝建始三年灾异屡见,河平四年日蚀、水灾,鸿嘉二年数遭水旱,元延元年日蚀、星陨;光武建武六年、七年,日蚀;章帝建初元年地震,五年日蚀;和帝永元六年,凶馑;安帝永初元年日蚀,五年日蚀、地震;顺帝延光四年京师大疫,永和六年日蚀,或诏丞相、御史,或诏郡国守相、司隶州牧,或诏大将军,举贤良、直言者十六,举茂材者一而已。本朝但用两汉之名,而不用两汉之制,请自今不与进士同时设科,若因灾异非时举擢,宜如汉故事,亲策当世要务,罢秘阁之试。 疏上,帝刊其名付中书,育奏疏驳之曰:三代以来取士之盛,莫若汉、唐。汉文帝十五年,诏举贤良文学之士,上亲策之,则有如晁错者出焉,是时非有灾异而举也。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元光元年诏贤良对策,则有若董仲舒、公孙弘者出焉,所举亦非因灾异。但策中语或及者,亦陈事之一端尔。唐开元二年六月甲子制,其有茂材异等,咸令自举。是年设直言极谏科。逮宪宗元和间,制科尤盛,有若元稹、白居易皆特出之材。观当时策目所访者,皇王之要道,邦国之大务,可以覆视,固不专于灾异也。此汉、唐故事有足据者。其间或因天变,又非时亲策者,则亦有之。厥后时君或居常自逸,谓无阙政,及天灾已著,时蠹已形,然后下诏举之,欲救于临事,此则取士之弊风,而后王之末造也,岂足法哉。 陛下自复制科,于兹累年,随贡举而开,疏数适中。若必俟灾谴然后诏举,非惟失设科本意,且尤不可者有三:一则使天下贤俊滞淹之士,待灾异而进,非所以养廉耻也;二则平居不询,造形乃问,非所以惧天灾也;三则轻改信令,示天下无渴士之心,非所以广贤路也。且汉、唐所立孝廉及进士等科,皆每岁常选,故制举不随而开。今礼部进士,数年一举,因以制举随之,则事适其宜,何害于时,须此纷易。况灾异之出,不常厥期,或弥年所无,则此举奚设,或比岁而有,则于事太烦。既不因乎天灾,又不随乎贡部,而曰非时诏举,浩无端倪,乃是遂废此科。刍荛稍询,则言路有寄;饩羊一去,则礼意都忘。今无故而更张,使遗材绝望,其伤国体,不亦大乎。乞并下臣奏两制详定。 上是育言,不复下两制,即诏礼部,自今制科随进士贡举,其著为令,仍须近臣论荐,毋得自举。上因谕辅臣曰:“彼上言者,乞从内批以行,今乃知欺罔也。” 育又奏曰:“阴邪沮事,正当明辨,人臣言涉机密,欲归德于君,或入告谋猷,成国之美,此类可以刊名付外。制策天下,公共废置,可以明述,岂宜阴为沮革,欲自上行?此正奸罔所为,非睿听昭察,则挟邪蠹国,何所不为。愿出姓名按劾,以申国法。” 育本由制策进,上数称其贤,以为得人。故询力排诋,意在育,不在制科也。育弟娶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询又奏育弟妇久寡不使改嫁,欲用此附李氏自进。大抵希昌朝意,且报怨尔,上讫不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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