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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四年七月


  秋七月乙巳,诏三司,选人尝借俸钱未偿而物故,其蠲之。

  初,汴水大涨,众汹汹忧京城。乃用枢密院奏,敕八作司决陈留堤及城西贾陂冈地泄之于护龙河。水既落,命开封府界提点张君平调卒复治其堤防。丙午,赐役卒缗钱。

  戊申,御长春殿,复常膳。

  乙卯,复太常博士、同判邵州鞠咏为监察御史,从中丞王臻之请也。

  壬戌,知雄州张昭远请下转运司岁委官磨勘四榷场入中钱银数。中书言:“先朝置榷场,亦通南北,乃绥怀远人之意,非计货易之利也。若每岁磨勘,恐乖事宜。”上曰:“昭远所奏,固不可行也。”

  除冀州堂阳县界乾度钱。

  乙丑,工部郎中、龙图阁待制韩亿为契丹妻生辰使,崇仪副使田承说副之。诏亿名犯北朝讳,权改曰意。承说,皇太后之姻也,庸而自专,妄传皇太后旨于契丹,曰:“南北欢好,传示子孙,两朝之臣,勿相猜沮。”亿初不知也。契丹主命别置宴,使其大臣来伴,且问亿曰:“太后即有旨,大使宜知之,何独不言?”亿对曰:“本朝每遣使,太后必于帘前以此语戒敕之,非欲达于北朝也。”契丹主闻之,大喜,举手加额曰:“此两朝生灵之福也。”即以语附亿令致谢。时皆美亿能因副介失辞,更为恩意焉。此据苏舜钦所作亿墓志及江休复杂志删修。

  置开封、祥符县丞各一员,仍令吏部铨注幕职、令录有出身人。时两赤县簿、尉多差出在外,县事颇失经理故也。

  罢永兴军、秦、坊等州新醋务。初,陕西转运司言民间买官糟造醋,颇有遗利,已置务榷之,请推其法天下。王曾曰:“榷酒盖出于前代之不得已,今以经费至广,未能省去。若又榷醋,则甚矣。”故罢之。

  赐河北州军修坊城役卒缗钱。

  丙寅,遣户部判官度支员外郎高觌、如京副使高志宁往河北经水灾州军体量安抚。觌,蕲人也。

  开封府言新旧城为沟注河中,凡二百五十三,恐闾巷居人弃灰坏咽流,请责吏逻巡,察其慢者。从之。

  辛未,诏两川所造锦绮、鹿胎、透背、欹正等岁减上供之半,其大小绫及花纱,仍令改织绢,以供边费。先是,上封者以此为言,上谓辅臣曰:“朕意正欲如此,宜亟行之。”王曾等曰:“锦绮纂组,有害无益。臣约一锦之费,可为绢数匹。陛下崇俭节费,以惠远人,臣等敢不奉诏。”

  国子监阙学官,壬申,诏诸路转运司所部幕职、令录京朝官有通经术、长于讲说者,以名闻。上尝谓辅臣曰:“比以大暑罢讲读,适已召孙奭等说书,卿等公事退,可暂至经筵。”王曾曰:“陛下万几之暇,留意经术,虽炎暑不辍,有以见圣学之高明也。”

  诏两川弓手自今不得雇人代役,犯者许羁保纠告,重行科罚。时吕夷简自益州安抚回,言川中豪民多雇人以代役,多得惰农,每执兵仗,悉不堪用,故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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